明斧与她对视了几秒。
终究,还是被她的眼神打败了。
他撑着少女给的黑伞,站在雨中往回看了一眼,将那张银行卡放在了他心脏外的那个衣兜里。
踩着大大小小的水洼,逐渐远去。
雨滴拍打在窗户外,一阵阵清脆的轻响飘荡在诺大的客厅里,掩盖了纸张被撕开的细微声。
蜷坐在地毯上的少女,打开了那张长长的信纸,眸光听在了熟悉的字体上。
仅看了第一行,她的眼眶便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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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芷吾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向你求婚,为你戴上婚戒了。
明戬总说,女孩子喜欢收情书。
我从未写过情书,但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为你落一次笔。
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天吗?
我与明戬、明斧在悉尼歌剧院背后的那条小巷子揍了人,一出来就遇见了你。
当时你一直盯着我瞧,我被你的眼神盯的毛毛的,想也没想的就绕过你走了。
但你却跟了我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