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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余余笑笑,也许人家是客气话呢?再说了,她得看着小温礼。如果她去县里了,并没有好的理由能把小温礼带走。

接下来的两天里,林余余每天上山采药,不过她会带上小温礼。因为自从知道小温礼要自己去割猪草之后,她就不放心了。但是,她也没有理由让小温礼不去割猪草,然后自己代他去。

而且,小孩子在能力范围内的劳动,也能锻炼他,所以林余余就自己带上他了,她采药,他割猪草,挺好的。

这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颗水煮蛋,喝了碗番薯粥,就去了山上。家里剩下的那半只野鸡在第二天就吃了,所以也有两天没开荤了,林余余有点意动了。于是,她用异能观察了野味的位置所在。

不得不说,植物系异能是真的好用,能利用植物传递信息,而这种信息只有她知道。

察觉到野味了,林余余就瞄准了其中的野兔,所以,她特意带着小温礼去那边割猪草。然后悄悄用植物绑住了野兔的脚,然后道:“啊呀,小温礼你快看,是野兔啊。”

小温礼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这孩子不是应该说,小兔子很可爱,我想养着吗?

事实上,这种小说里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后,两人还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后采满药、割好猪草就回来了。因为都是草系,所以背篓还比较轻的,林余余背着自己的背篓,又拎着小温礼的背篓。

回到李秋红家,李秋红赶忙道:“余余,刚才大队长来找过你,说有事情要告诉你,好像跟镇上卫生所的事情有关,你快去找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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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林余余听了, 也不急:“那我这就去。对了婶子,我们捡了一只野兔,麻烦您处理一下, 兔毛得处理好,等天冷了给小温礼做鞋子的时候垫在鞋底, 然后再补上一层布,人家也看不见这是兔毛了。”

李秋红:“啊哟, 还捡了野兔, 余余,你这运气真是好。”在老人看来, 运气跟福气差不多,运气好,也是福气好。

林余余笑笑:“然后您帮我剩一个兔腿出来,得风干, 我想给我妈寄去。”去掉一个兔腿, 他们两大一小也够吃了。只是风干肉这种事情她有原主的记忆也不会做, 但是乡下妇人很多都会做, 李秋红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