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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枪则不需要。

不管老弱妇孺,还是经受过训练的战士,只要给他一把枪,告诉他操控的方法,他立马就能成为一个杀人机器。训练周期短、费用低,是最简单速成的训练方法。

现在威力不大?不要紧,陆溪能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改良,有了系统的帮助,造出一把能用的、威力惊人的枪,也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能量产,那么她的六百人小队,将会比所有骑士军队都要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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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年,陆溪的城市,并入了隔壁邻居,吉姆的城市。

吉姆也不想,但他已经到了混不下去的地步了。

一开始,他领土上的穷鬼,响应陆溪的号召,一个随着一个,纷纷收拾行李赶完陆溪的城市,吉姆是开心的。

因为他把这些穷人视为负担,既无法给他贡献收益,留在城市里还有碍容观,陆溪这个举动,无异于帮他清理垃圾。

直到最后,所有的流浪汉、穷人都走了,城市终于只剩下了富人和贵族。但同时,餐馆没有人营业,旅馆也没有人开门。苦活没有人干,厕所也没有人扫。

穷人走了,城市也失去了活力,以往吉姆只觉得他们碍眼,可此时他才后知后觉——这个城市,没有穷人不行。

城市失去了运转的能力,没有人送牛奶,没有人卖东西,他有再多的金钱又有什么用呢?

吉姆并不想变卖土地,把自己的领土拱手让人,因为只有败家子才这么干,他还没落败,不需要这样。他一开始,是提高福利,引诱出走的穷人回来,帮他建设发展城市,这对吉姆来说,非常肉痛。因为他习惯了以低廉的价格,雇佣大量的穷鬼,就连那些富商都不乐意了。

可谁也没想到,哪怕他提高了待遇,那些穷鬼们也不愿意回来!

不就一个刚刚兴起的城邦,要什么没有什么,就值得他们如此留恋?

吉姆乔装改扮,带着随从去陆溪的城邦里明察暗访,终于知道为什么穷人们都不愿意回来了——在酒馆里,他对一个黑发人辱骂,大打出手,差点就被拘留出不来。

在那个城市里,他们不用接受歧视和压迫,他们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