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下细细的面条,向芋胡思乱想,好像所比她年长的人,都叫她“芋芋”。
只有靳浮白,总是用缱绻暧昧的嗓音,深情唤她的全名。
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预感,那一年他们明明分开好久,她却频频想起他。
风衣太贵,也不敢随便找干洗店。
向芋抱着装了风衣的纸袋,像抱着一袋子现金,找了附近最贵的一家干洗店,把风衣带进去。
干洗店需要登记姓名和电话,向芋垂头填写时,听见店员长长地“咦——”了一声。
她还沉浸在“签名写得不够美”的思维里,抬头就看见店员表情呆呆愣愣。
店员手里小心翼翼地托着一枚粉钻钻戒,像托了个烫手山芋,看着她:“向小姐,您衣服口袋里的东西,记得带走。”
那枚粉钻,比电影里的六克拉钻戒,还要大。
折射着窗外春光,晃得人眼生疼。
恍惚间向芋想起,这件衣服是他们分开前那几天,靳浮白执意买给她的。
向芋有了新衣服并不高兴,回去路上念叨他很久,怨他败家,说他是花钱精,说他家就算是印钞厂也不够他浪费的。
那时候他一定感觉到了分别在即,才买下这么贵的衣服。
其实不是给她穿的,只是用来装下钻戒。
靳浮白在赌,赌她这种小抠门的性格,什么丢了都不会把这衣服丢掉。
向芋看着钻戒,好像看到了靳浮白时过经年的一个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