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个派前台来送慰问信的老板?”孟周翰问。
苏禾点了点头,笑道,“嗯,是他。”
孟周翰看着她眼中隐藏得不是很好的不喜欢,心情莫名就好了些——至少在这件事上,苏禾是跟他、而不是跟时小凡意见一致。
他大致勾勒了一下时小凡的人物形象,觉得自己还是稳赢的。
虽然他的目的不是要跟这种穷鬼比输赢,但怎么说呢——首先他必需得强调,他不是喜欢苏禾,他喜欢的是把精妆化成素颜风的日系软妹,又纯又欲又绿茶的那种——但他喜不喜欢是一回事,被不被喜欢是另一回事,反正就是不想输。
找回优越感之后,他才把心神收回到主题上。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和时小凡区别这么大,苏禾却察觉不出,显然是因为时小凡的滤镜太厚了。
换言之,这姑娘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时小凡一副皮囊,就掩盖了他的灵魂。
这么一想,孟周翰还真有些窝火。
——这什么审美啊!就算是皮囊,也是他比时小凡帅吧!
“……生活上呢?”他沉了沉气,终于问到了关键上,“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苏禾的目光再次柔软下来,她笑着,“生活上啊……这要从何说起。就普普通通吧,喜欢玩游戏,打篮球,看球赛。不爱应酬,格外讨厌写年终总结报告。不吃姜和香菜,特别喜欢汉堡、包子、煎饼之类夹馅儿的东西……”
眼见她从不知该从何说起,到滔滔不绝从哪儿都能说,孟周翰再度噎了一噎。
果断打断她,“性格——性格呢?”
苏禾顿了顿,垂着眸子,握住了他的手,“……跟现在差不多吧。”
她想,如果失忆真的会导致一个人身上什么东西发生剧变,那无疑是性格——唯有性格是必需依托记忆和自我认知,不能凭空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