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黎两个时辰的路程,两人只花了半柱香的时间。
“请问这位大婶,这画中少年你可认得?”
贫民窟中,一个大婶挎着一篮子的野菜,看了两个青年一眼。
这两人,一身劲装,有些地方还用上皮制衣物,看样子价值不菲,再加上两人的仪表,就知道非富即贵。
而且,前面带头的万大人,虽然是询问的语气,但言语中却有一种毋庸置疑的气息,一听就知道可能是官家的人。
沈黎之前恶名远扬,贫民窟中但凡有人说自家有钱,不过几个时辰家就被人掏了。
这些,自然是沈黎干的,所有人恨透了他。
眼看官家的人来找他,定是这泼皮惹上了什么祸事。
大婶心中一阵叫好,连忙道:“这人啊,叫沈黎,住杨柳巷最后一家,我跟你说啊,这泼皮无恶不作,平日里偷鸡摸狗,这整个城南都被他偷遍了。”
“泼皮?”
万大人哑然,此人竟然是泼皮?
“对的呐,此人就是泼皮,你别看他细皮嫩肉的,那下手可黑着呐,平日游手好闲,偷完东西就去赌坊,要么就去喝酒,回家就打老婆孩子,你不知道,他家那小娘子,经常被打的一阵一阵惨叫,那声音,我们这些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大婶喋喋不休,仿佛打算用言语给沈黎判个死刑:“此人无恶不作,简直十恶不赦,妥妥的大王八蛋!”
“诶……杨柳巷最后一家是吧。”
万大人摸摸鼻子,不想再同她纠缠,带人转身离去。
“哎,小哥,你还没听我说呢,千万注意钱袋子,那泼皮是扒东西的一把好手!”
……
“昨日看那少年,并不像泼皮。”
万大人和身后青年站在屋顶,从远处观看沈黎家中的举动。
“据属下所知,泼皮应该不会修缮房屋吧?”
“嗯,看他女儿在家中欢乐模样,倒不像是家暴妻女的男人。”
“莫非传言有误?”
“管他有误无误,唐大人又不是为了结识他,只是见他一面,寒暄几句,赏他碎银几两而已。”
万大人双手抱在胸前,耸耸肩道:“百两银子,就够这些升斗小民过活几十年了。”
“大人所言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