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拙看都没看他,挣开钳制她胳膊的手,又点了点头。闫圳看着她走到门口,正要开口叫她,安拙回身了,对着闫圳说:“对了,我律师说法院定下开庭时间了,你最近关注一下吧,你的律师应该也接到通知了。”
闫圳默了几秒,忽地低头嗤笑一声,带着令人不舒服的笑音儿说着:“好,啊。”
直到听到大门关上的声音,闫圳才抬起头来,他的表情全变了,没有了刚才在安拙面前的“平和”,脸色阴郁,满身戾气。
书房里,宽大的书桌正中央,摊着一本画册,画册的一角印着闫圳与安拙母校欧大的全称,另一角印着页数。
闫圳打开的这页显示为第4页,页面上是一副少女肖像画,正是引发安拙抄袭争议的那个少女形像。
闫圳在第一眼看到这副画时,就明白了安拙为什么那么急地过来拿画册,她是来拿证据的,证明她清白的证据。
可他却把这证据扣下了,给过她机会,只要她求他,闫圳有的是办法帮她。最差也是把画册给她,告诉她找到了。当然闫圳既然藏了,就不会再用这个办法,他有的是更高级的方法帮她洗脱抄袭嫌疑。
可是她呢,不信他不倚靠他,甚至还哪壶不开提哪壶,直戳他肺管子,别说帮她,不亲自出手治她,都算他好脾气。
“啪”的一声,闫圳把本子合上,扔到一边,被惯性打出去的画册把安拙其它几本画册打翻落地,闫圳弯身去捡,其中一本里的内容吸引了他的视线。
那上面是安拙用线笔画的小故事,之所以吸引了闫圳,是因为故事的内容,似曾相识。
故事的开头,篮球场忽降大雨,观众四下奔逃,一时间刚才还人潮鼎沸的现场,除了场上打得正起劲的两队玩家,不见一人。
翻页,画面一转,还有一人没走,从身形看是个女孩,她虽没带伞,却把外衣脱下来,用双手支在了头顶上。
球出界,一个高大的男孩去捡球,注意到这球场上仅剩的一人。男孩把球扔回给队友,然后从自己书包里拿了把伞递给了女孩,然后继续去打球。
从这页之后,画面里开始多了颜色,画者画了很多粉红的桃心。比赛结束,女孩没有还伞,而是第一时间离开了篮球场。角落里,她把伞收起,小心翼翼地珍藏了起来。
一段记忆涌上闫圳心头。是大三的时候,他跟同学们打篮球遇到过这么一场大雨,没太注意观众跑了多少,只记得那时年少轻狂,分数咬得紧紧地,打得正起劲,压根没人想到结束比赛去避雨。
他的确是在捡球的时候,发现那个总是出现在他周围,却不敢跟他说句话的小学妹在冒雨观球。当时闫圳的第一想法是,真够傻|b的。没带伞不说去躲雨,脑袋上罩着个衣服,没一会儿就全湿了,看上去又蠢又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