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鹿用那副故作无所谓的表情说,确实是我先看上你了。她眼神乱飘,不安分地晃着手上的袋子,里面的胡萝卜撞来撞去,跟当初质疑我“睁眼说瞎话”的样子截然不同。
我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足有一分钟,很多想法过脑:
这傻帽怎么会得出这个结论?
既然硬着头皮承认了,估计是真没发现。
索性让她这么觉得吧,灭灭她的气焰也好。
……
想是这么想的,张口却来了句“我跟你结论不一样”,把自己的气焰灭了,顺便给她添把火。姜鹿一脸懵逼,我也暗骂自己,现成的便宜都不会捡,真他妈这辈子没救了。
所以回忆这个事儿变得有点无奈,命题还是那个命题,找到的都是自己失败的论据。不论怎样,我确实发现是自己先喜欢姜鹿,基本百分之百肯定,误差无限接近于零。
姜鹿从 98 年开始回忆,当时我就提出异议了,就婚礼酒席那一幕,我像个正常人吗?
我说你能不能不要丑化我,有这么欠扁吗?
姜鹿不屑,你看看照片里自己那张冷脸,好好想想吧。
于是她一边讲,我也一边回忆,去修正,去补充,在这过程中很多事情被记起,遗憾得以弥补,疑问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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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年,家属楼的大人们热衷于开娃娃亲的玩笑,吴承承她爸常说让我当他女婿,我说我以后要娶姜鹿。她只记得前面的玩笑,不记得我的回答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那时候懂得不多,只是觉得姜鹿又好看又好欺负。
1998 年,姜鹿参加了区里举办的少儿歌唱比赛,电视台做了报道。那天我跟我妈一起去的,他们工作,我就看节目,还偷偷用台里的相机给她拍了照片,但后来没有拿到。
我承认姜鹿唱歌好听,所以婚礼酒席上那番嫌弃的话,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搭错了……我怀疑她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