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效率一向很高,晚自习无比繁重的作业他每次花一半时间就搞定了,剩下的时间就做自己的事情,偶尔会睡觉或者拿自己偷偷带的手机上网。
安树答有一次很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就偷偷的观察他,然后就发现他每次做作业的时候都是全神贯注的,什么话不说,连多余的余光都没有。
这倒没什么,毕竟班里的大部分同学做作业的时候都是这种浸入式状态。
但要命的是,一般晚读英语或是语文默写的时候,要背课文背单词什么的,他基本浏览十秒钟就翻页了,内容再多他背诵的时间也不会超过五分钟。
背完后就做数学和英语的课后作业。
但气人的是……
温喻珩他妈每次这两样都是同步进行的!!!
别人的数学填空题,草稿纸上密密麻麻的全是数学公式和计算过程,他干干净净片甲不留。
一般写完英语的完形填空,数学填空题前八题的答案就全算出来了……
但关键就是,即使这样一心二用,他的数学和英语每次发下来也基本都是满分。
这是什么逆天人类?
她后来问温喻珩,你英语阅读理解都怎么看的,为什么能看这么快,他说他一般一目十行而不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看过去。
怎么一目十行呢?
靠感觉找到一整篇文章的对称轴的位置,然后顺着那个中线从第一行往下平移,只要注意力集中,练习久了习惯了,一分钟就能看完全篇。
怪不得,等他们要一起默写的时候,温喻珩数学和英语就全做完了……
听完他的做题方法,安树答再也不敢肖想能考过温喻珩了。
她服了,五体投地的服,她为她之前的不服气和年少轻狂道歉。
大佬就是大佬。
也是因为这件事,让安树答真正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些东西,比如有些天赋上的先天和后天的差距,是靠努力超越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