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板长叹一声:“那小子没个准话,一天一变。我我又不是他爹,我还由着他的性子喂着他?”
余至瑶不出声了。何殿英的确是“一天一变”,然而恶人当道,一般人硬是奈何不了他。尤其是有李凤池做例子——何殿英有个特点,便是一旦盯上谁了,便是不死不休。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大亨们有家有业有身份,谁和这种亡命徒穷耗?
“诸位要是有货经过日租界。”余至瑶淡淡说道:“尽管知会一声。我这一个月走的还算顺利,或许可以帮忙。”
第23章 心怀鬼胎
余至瑶已经连着两个月没有见到何殿英了。
他夜里睡不着觉,大白天的在沙发上打盹儿。朦朦胧胧的看见何殿英从外面走进来,一路蹦蹦跳跳的像只白兔子。他很高兴,一跃而起,然后就醒了。
坐在沙发上出了半天神,他抄起电话要了何公馆的号码。线路接通之后,那边接电话的仆人把话筒交给了何殿英。双方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不说话,通过一根电话线倾听对方的呼吸声音。
后来,还是余至瑶主动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
那边哼哼的冷笑出声:“怎么着?想我了?”
余至瑶答道:“嗯。”
然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余至瑶只是想听一听何殿英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心里就挺欢喜。他猜得出何殿英的反应——先是一愣,随即扭头看看话筒,然后把话筒一摔,嘴里开骂:“他妈的神经病!”
有意思,他想,小薄荷就是有意思。
马维元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步履匆匆的走进余公馆大门。他是从家步行过来的,余至瑶给了他一处房子,和余公馆在一条街上,十分之近,几乎就是邻居。余至瑶是他的贵人,让他从一名小杂役变成俱乐部的马经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做出报答,自己琢磨着,似乎只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二爷啊。”在余至瑶面前,他从来不坐,总是垂手站着:“有件事儿。”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正在懒洋洋的吸雪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