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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是一点有意思的事。”有时候这雏鸟虽好,可唯一不生得她喜欢的便是得了点甜头后的不管不顾。

很快,他便彻底的体会到了什么叫浮于云端之上,就连脑海深处都像是有人在一簇接着一簇的放着璀璨夺目的烟花。

“喜欢吗。”不知何时墨发披散,露出圆润肩膀的何朝歌看着眼前喃喃失神的少年时,鬼使神差的低下头亲吻着他那张嫣红小嘴。

“喜,喜欢。”对比于她的衣衫凌乱,宋谢临应该称得上是不着寸布,甚至是现在只要有一阵风吹进来,便能窥探到他们正在里头做着什么。

“喜欢我这样还是这样。”眼梢间晕染着胭脂花色的何朝歌轻啄了下他那张因为失神而合不拢的小嘴,也停了手上动作。

“我都喜欢,只要是你我都喜欢。”生平第一次体会到海水潮涌的宋谢临在此刻完全忘记了思考的能力,只知道。

这人可真是伺候得他舒坦,即便是在梦里。

“叫,叫我的名字可好。”那么久了,他都未从她的嘴里听到过自己的名字。

“嗯?你叫什么?”停下了动作的何朝歌望着那显然陷入了深渊漩涡中的男人,并坏心眼的看着他哼哼唧唧的小模样。

“我叫宋谢临,字轩宝。”

“可是当轩对尊酒,四面芙蓉开中的那个轩与心肝宝贝的那个宝。”最后一字她不但说得极度暧昧,更朝他耳畔处哈了一口兰息。

梦里是一夜缠绵的面红耳赤,梦外醒来时却是对着那湿了大片的裤子愣怔发呆。

宋谢临想到前面做的那个梦时,一张脸瞬间烧了起来,他怎么都没有想到,他心如止水的过了那么多年,居然会在遇到那个女人后就全部破功了。

偏生那个该死的女人居然有钱都不赚就算了,还整日找一些无须有的借口堵塞他。

不行,他这一次怎么也得要尽早将人给吃进肚子里才行,免得夜长梦多,不过……

今日照旧来摆摊补贴家用的何朝歌看着和昨夜打扮相差无几的宋谢临时,眉心忍不住跳了跳。

“你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