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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是他前妻的故物,按照他搪塞女公爵的话来看,只怕是要放在卧室里。

贵族大宅里不知几十间卧室,她混进去已是不容易,总不能一间一间找起,难不成她还真要舍身勾引雷切尔?

想到这里,爱丽丝只觉一阵恶寒。

她不知道雷切尔长什么样,只知道他也是三十几岁快四十的人了,年纪足足是爱丽丝的两倍,从她的角度看,是个老头子。况且她当年在酒馆里见多了那些结局悲惨的腻歪故事,对男女□□只觉恶心,从不觉是什么有趣事。

罢了罢了,既然答应了女公爵,总要试一试。她武力强横,又有匕首护身,总不至于真把自己折进去。

她这样打定了主意,两个小时之后,她就跟露露夫人的姑娘们一起站在雷切尔伯爵家的客厅里了。

这是爱丽丝第二次身处贵族的聚会之中,与女公爵家的聚会不同,这里是完全属于男性的社交场。这里没有什么夫人小姐,被当做点缀的,只有露露夫人带来的姑娘们。姑娘们似乎早就已经适应了这样的场合,一点不怯场,与贵族男子们纵情欢笑。

在这样的场合,人们似乎撕去了上流社会那张道貌岸然的皮,所有人都是狩猎与被狩猎的关系。

不过究竟谁是猎人谁是猎物,却多少有点难讲。人人都觉得自己是猎人,觉得自己赢了的时候,或许正进了对方的圈套。说到底不过是各取所需,谁认真谁就输了。

爱丽丝没见过雷切尔伯爵,不过在这样的地方,想要认出主人,并没那么困难。爱丽丝走了一圈,就从别人的眼神里认出了他。

这人三十多岁,一头黑发,神情格外显得阴郁。说起来,他还真可以算是个英俊男子。不过表情相当疏离,多少有点不好接近。姑娘们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并不往他身边凑,只是把注意力放在宾客们身上。倘若能在这里被哪一位有钱的主儿看上,至少几年之内就不用发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