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
这日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态,赚够一辈子饿不死自己的钱,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定退圈。
只剩四年,胜利在望。
他低头,从包里拿出一瓶包装好的香水,总算露出一点真心笑容。
这是他去国外拍广告,带回来送给大小姐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虽然国内也能买到,但这是从那家店里买的。
张启圣回忆着,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边,对他讲起她如何在国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爱香味。
多么美好。
混乱的少年时代,那位善良的大小姐,那个叫路盼宁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温柔和宁静。
最早,他和路盼宁一道在贵族学校念书。
因为出身和背景,也因为性格脾气,他格格不入,被所有人排斥,只有路盼宁不会看不起他,愿意全心接纳他。
他到底离开了那所讨厌的学校,到七中念了半年。然后他终于发现,也许不是学校的问题,错在他和书本天生八字犯冲,便毅然辍学。
即使如此,那天鹅般高贵、纯洁的女孩,他的大小姐,仍旧是他愿意远远守候的唯一。
为了她,他不惜承受血光之灾。
张启圣抬起左手,神情寒凉,看着少了最上一小截的小拇指,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