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攻低着头大快朵颐,与郑一照面的是他的头顶心——平日毛刺般竖立着的头发因为没有抓起,于是相较平时显得温驯了许多。
郑一又低下头,看着掉了漆的老旧碗碟,心里觉得挺不好受的:陈攻专程带自己来吃的“美味”,却在自己眼里如此破旧不堪——人与人果然生而有差别。
身为精英阶级的既得利益者,郑一对陈攻的苦楚有所共情。
虽有所共情,却无路排遣掉这份因共情得来的郁闷感。
内心的情绪风起云涌,最后只能用“多吃几口”来压制一下。
吃完是陈攻去结的账,才70多块钱。郑大公子心里窃窃衡量:一杯加浓美式咖啡加一份火腿帕尼尼也就这个价格了;自己的单人份早餐居然也能换来两人在巷尾小摊上的一顿饕餮……
穷人——啊不——陈攻果然是生活在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维度的世界之中……
回酒店两人又是靠走的,郑一没意见;刚过完嘴瘾,肚子涨得要命,正好可以用走路来消化消化。两人一前一后安静地同行了五分钟,郑一又觉得气氛有些沉默得让人不太舒服,于是追上去几步,摸出两根烟来匀给陈攻一支,没话找着话:“挺好吃的……”
“嗯。”陈攻接过郑一递来的烟,伸手在裤兜里摸着打火机:“她们家开了好多年了,地点一直都没变过,是口碑老店。”
“你以前吃过?”
“……闻过。”陈攻笑说。
郑一没听明白:“闻过是什么意思?”
陈攻点着烟吸了一口:“小时候都是家里富裕的人才能下得起馆子——我听人说过这家好吃,但是我们家吃不起,没吃过;放学的时候有时路过这里,就能闻到。”
郑一不由地想感叹“这也叫‘馆子’?”但突然又想到这么说可能会伤到陈攻,顿了顿才续下话题:“那第一次吃是什么时候?”
“第一次……长大了——大二的时候。大二找了工作,自己赚钱了,攒了点小金库;放寒假的时候终于把心心念念惦记着的这个馆子给吃了一顿。”陈攻语气似乎带着些微得意,像是炫耀着自己刚才投了一个漂亮三分球的高中生。
他用调笑的轻松口吻说着过往,听在郑一耳朵里却有点揪心。
郑一知道陈攻当时找的这份工作,就是秋芒曾经对自己讲过的——“酒吧驻唱”;也是这份工作,害陈攻最终被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