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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铃踩着高跟鞋走下车,收起嘴角的那抹笑容。

笑是给喜欢的人看的。

郝宇跟在千铃的身后,两人皆是一身黑色西装,款步而来。

一眼便看到了坐在窗户边穿红裙的女人,千铃缓缓落座,双腿/交叠,看着面前的女人。

“千铃小姐,勇气可嘉。”

女人见她如约而来,礼貌性的笑笑,召来服务生。

千铃摘下面上的墨镜,缓缓交叠,放在旁侧。

“不比林女士,自家的艺人已经在警局,却有时间在这里和我这个旁观者周旋。”

千铃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声音清冷。

女人从包里拿出一个录音笔,放在桌上,眼神中满是不善,“我看千小姐未必是个旁观者,倒像是参与者。”

一番话,似嘲似讽,又像是试探。

千铃伸手端起桌上的咖啡,轻轻抿了一口。

果然,她还是喜欢喝些甜的东西,这款espresso,苦到了极点。

端起旁边的水,抿了一口,直到嘴里的苦味散尽,方才开口,“林女士,我认为凡事都要讲一个证据,您若是无凭无据,任意诽谤我,不妨,我们法庭见。”

没想到她会这么坦然,林千华眉头轻轻皱了下,不经意的将手中的录音笔攥的紧了些。

她确实没有证据,否则,也不会来找她。

王萌萌是她一手带到现在这个地步,刚刚还获得了影后提名,在这个节骨眼上,任何的事情都不能出。

“那不妨请千小姐听一下里面的录音,再下决定吧。”

按下按键,听着里面传出来的熟悉的声音,千铃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

一只手放在下巴下,支着头,仔细的听着。

听到一些好笑的地方,还配合的笑上两声。

等到录音停下来,千铃抬起手腕上的表,淡淡的数了一下。

“四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