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年□□的第二年,大队食堂的饭碗里,饭汤清得能照人,人人都饿得慌。
温九凤有天实在饿得受不了,到河里想找找有没有泥鳅,腿抽筋差点没上来。
是当兵回家探亲的杨大志救了她。
等这妮子十七岁初中毕业,家里给说亲的时候,她咬死了非要嫁给常年不回家的杨大志。
杨大志他爹早年支援新蓝军打鬼子坏了身体,虽然有个供销社的铁饭碗,但总是病歪歪的,杨大志他娘于婉茹还是中农出身。
家里有个随时可能咽气的公爹和还在念书的八岁小叔子,男人也不在家,嫁过去肯定是吃不完的苦。
杨春花不想同意,却没法说,毕竟是救命的恩情。
人家里也说了,嫁过去就让温九凤顶了杨大志他爹在供销社的工作,能在公社有个铁饭碗,可是地里刨活的老百姓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谁知道捏着鼻子让温九凤嫁过去,先是伺候走了公爹,她男人结婚当天就回了部队,半年后部队里送来了杨大志壮烈牺牲的证明和抚恤金。
外头大队里说闲话的,都说温九凤是丧门星。
难听的话本来就不少,现在又多了个跟男人有一腿的闲话,杨春花这阵子着急上火,觉都睡不踏实。
温九凤细密的睫毛半垂着,“我婆婆虽然是中农出身,可杨大志是烈士,我公爹当年也是为了救新蓝军才这么早过世,兰小兵敢来我就敢打死他们,当我们家门前的烈士家属牌子是假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