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味道好鲜香啊!
程汉文将砂锅打开,里面是一锅卖相极佳的一锅出,也就是大炖菜。
他拿起筷子夹了夹,最上面是火腿,中间加了冬笋,还有一层鸡肉,下面是冬笋,呀,还有鸭肉,一层香菇,一层莫非是猪肉?
那每一层每一片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大小薄厚,垒的层层叠叠,像个谷仓。
啊,这么炖肯定好吃啊。
程汉文先夹了一块火腿常常,肉厚汁足,唇齿留香,真的比自己闻起来,想起来的还要香。
跟这一锅炖比起来,自己做的羊汤就是个渣渣啊!
“这到底用了什么东西这么鲜?不可能只是几道菜顿在一起就这样!”
元氏和程野都纷纷点头,表示太好吃了,就连被人经常忽略的程春野,此时发出的赞美声音都让她有了存在感。
真真的太好吃的。
于是大家都纷纷看向薛繁织。
薛繁织心想不亏是自己看中的家庭,都是吃货,尤其是这个程汉文,老饕了,既然知道加了料。
其实也很简单的,就是把鲜贝的壳砸碎了磨成粉,然后过筛到极细,当调味品放入汤里就行了。
海鲜海鲜,要想鲜,还有什么比得上海鲜呢?
这是她给萧翊做晚膳的时候发现的,应该属于一个秘方,哎,其实自己如果被薛家赶出来,可以靠秘方开食肆的!
但是又不能不告诉程汉文,自己看中的人家,藏有秘密就不好了,而且这不算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