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高中男生都爱戴手环,那种软软的,橙色白色黄色,在小学生们眼中就叫酷。但哥哥从来不戴,手上要么戴只手表,要么什么都不戴,抓上去能摸到突出而坚硬的骨头。
明恕每次抓到就觉得踏实。
“你去哪儿啊?等等我,我马上吃完了!”
萧遇安没挣,就像明恕熟悉他的手腕,他也太熟悉明恕的手了。明恕打小就黏人,抓着他才舒服。不过小时候这手又短又软,还特别肉,现在总算是长出点少年的雏形了。
“你吃你的,我去小卖部买酒精给你擦擦。”
明恕不干,“我们一起去,哥,你就等我会儿吧。”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萧遇安就坐回去了,但他得说说明恕,“五年级了,还这么离不得人?”
明恕生怕哥哥一会儿真走了,连忙往嘴里赶饭,心里狡辩:我没离不得人。
哥哥老说他黏人,说男孩儿长大了不能这样。可他也没见谁就黏着啊,他就喜欢跟着哥哥。这有啥?
他自己的哥哥,他凭啥不能黏?
等明恕吃完饭,萧遇安看一眼时间,买了酒精,就在食堂外面的台阶上给明恕消毒。
明恕刚才眉飞色舞地说自己教训了一个欺负弱小的混账,这下就痛得眼睛都湿了。
“下次注意,这位置不能让人伤着。”萧遇安收好酒精,放明恕口袋里,又从那口袋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拍了拍明恕的肩,“回去。”
明恕一听这是赶他走呢,那不行,他今天就是来看哥哥的比赛!
“回去上课。”萧遇安真赶了,“才五年级就想逃课?”
明恕戳着不肯动,“你刚说我都五年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