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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皓月和陆苗没有在同一所学校读高中。

他在中考前被保送进市一中;一年后, 她中考发挥一般, 交了几千元的择校费, 勉强进了他们本校的高中部。

关于陆苗的中考结果,全世界唯一开心的人,大约是施澈。

为了和陆苗保持长期友好的同伴关系。他许诺给她篮球社社长的位置, 并且,不爱读书孩子的协会——叛逆部落, 也永远有她陆猛的一席之地。

于是,陆苗成为了一名不会打篮球的篮球社社长,以及, 并不叛逆的叛逆部落成员。

同意前一个, 是因为他们的课表里有社团活动时间,不参与社团是不行的, 陆苗索性选个对她轻松的, 反正篮球社的实权仍在施澈那儿;同意后一个,是因为加入之后,她的挂科可以冠以“叛逆”的名义, 而不是因为她蠢。

高中的课程对于陆苗来说, 实在是太难了。

尤其是数学:在课堂上听完一遍, 做练习册一遍,还得再听江皓月给自己讲解个三四遍,她才终于达到了似懂非懂的程度;然后一换一种题型考, 她就马上大脑空空。

看别人都能学得好好的, 她愈发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脑子不好用。

一直在努力学习, 但陆苗还是没法跟上课程。学到高二上学期,学习效率越来越低,晚上回家光做作业她都得做到好迟。

这时候,陆苗唯一能依靠的人,只有她的救星——学霸江。

“小江小江,要是每天你能有更多的时间给我讲题就好了。最好是一上完课就讲,那样我就不会不懂的东西越堆越多。”

这个想法,倒也不是不可行。

学生中午有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吃饭最多半小时,他们还是有时间能讲讲题的。

不过,从他们学校到江皓月就读的市一中,距离有些远。走路往返至少要40分钟,也没有直达的公交车,太耗时了。

思来想去,陆苗打起了叛逆部落成员的主意。

如果能借他们的电动车骑去市一中,往返一趟很快的。

成员中,陆苗最熟的人,无疑是施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