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元,大概是她身上所有的钱。
比她一晚上辛辛苦苦在那里卖吃的赚的钱,还要多。
等陆苗走远,江皓月走近那个乞丐。
……是一个残疾人。
他面前摆了张纸,讲述自己因为意外失去了双手、双目失明,他无法工作,每天吃不饱穿不暖,家里的孩子病重,恳求好心人帮帮忙。
江皓月亲眼看着,在陆苗走后,失明的乞丐左顾右盼,大约是认为没人注意到他了,从他“失去双手”的空袖子处,突兀地伸出一只手。
他将铁碗里的两百大洋,急急地塞进自己的衣服口袋。
今晚的钱赚够,做完这件事,他也准备“收摊”了。
躲在附近的乞丐的同伙,骑着电瓶车来载他回去。
江皓月脸色阴沉地跟过去。
在乞丐笑嘻嘻地收拾着用于乞讨的道具时,他猛地抓住他的衣领,将他往灯柱上推。
那人没想到黑暗中突然冲出来一个人,被他一拳揍了个正着。
“喂!你干嘛啊!”同伙反应过来,立刻动手帮忙。
“你不配拿到她的钱。”他咬着牙说出这句话,眼眸黑漆漆的,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疯癫。
说完话,开始动手去扯乞丐的衣服。
“妈的。”乞丐本来就不是残疾,两人合力,迅速地将形势逆转。
江皓月被揍倒在地。
同伙重重地朝他的腿踢了几脚,他们想要尽快脱身,可他紧紧抓着乞丐的衣服不肯松手。
他们骂了几句,踢他踢得更重。
“这个人的腿怪怪的。”乞丐眼尖地察觉江皓月身上的异样。
“靠,他戴的假肢啊。”他们发现以后,下手更重。
同伙踩着他的手,在水泥地上碾,有几脚甚至踹到了他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