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边眼镜,蓝条纹衬衫,青年嘴角含笑,五官端正。
倒是跟他先前想象的忧郁气质不同,李子羡颇为开朗,甚至称得上健谈。
刚来一会儿,板凳还没坐热,他已经开始着手帮陆苗消毒碗筷,点的菜也处处考虑到她的口味。
他管陆苗叫:喵喵。
“我家喵喵爱吃辣,这个毛血旺一定要点。不过光吃辣会上火,给你加个娃娃菜好吗?”
施澈在旁边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所幸陆苗管李子羡还叫“李子羡”,不然他这顿饭可能一口都咽不下去。
原以为江皓月已是自己最讨厌的类型,施澈没想到比起江皓月,这个李子羡更不对盘。
归根结底,让他最不舒服的东西,不来自于李子羡本身,源于陆苗对李子羡的态度——面对他亲昵的称呼,她没有任何的勉强与抵触,她的笑容是真实的。
施澈从前喜欢过陆苗,后来他放弃了。
这事也没什么遗憾的,他欣赏陆苗,跟她做好朋友一样很快乐,不一定非要追到她……他的放弃,是知难而退。
就好比药难喝,他有选择时,不会喝;像打架,对手人多又很强,他上去打,八成会被打残,那他不会去打。
只是,他清楚知道陆苗曾经多喜欢江皓月。
而关于江皓月,高中时江皓月怀疑陆苗早恋,来找他,自己当时开着玩笑对他说“陆苗的幸福就交给我了”。
江皓月的眼神,施澈至今记忆犹新。
陆苗确实地,要放下江皓月,开始一段恋情。
这对于她,应该算是一件好事……但施澈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