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盛闻想起之前的某天晚上,1号听了他讲的《三只小猪》的故事,说在明年春天,要和他一起盖一栋砖头做的房子——但1号早早就知道了,这是一个永无可能实现的愿景。
没有明年。
也没有明天。
“林海雪原”的清晨,是现实的凌晨。
盛闻拉游戏视角时,无意看见山岬那头有点点火光在跳动。
但不是荒山失火。
盛闻拖动地图视角,看见那是……一把把火炬,手中拿着弓箭、锤子甚至镰刀的男人们,簇拥着十几匹高头大马,穿着铁甲的男人们手执缰绳,后头还跟着提着长刀的士兵们,拿着棍棒,稍显怯弱的女人、小孩儿,甚至还有一位老人,穿着长长的袍子,手里拿着一本书。
同样地,这一队人马“大军”,也一样都是三头身。
他们气势汹汹,却又显出一种不协调的滑稽。
清晨薄雾未消,天色尚暗。
盛闻拉回视角,有点愣神:“崽,山那头有人来了,好像不光村民,还有带头的军队。”
雷克斯神情平静地低下头,从衣兜中掏出一把红彤彤的草莓。
草莓是新摘的,覆着细毫似的白霜露。
他向盛闻摊平手掌,三五颗草莓在他消瘦的手掌中滚开。
“喏。”他说。
盛闻下意识接过来:“他们进山是为了……”
“你可以走了。”雷克斯收回手,平静道:“希望我们日后有缘再见。”
盛闻一怔,眼微微瞪开:“啊?”
“离开这里,”雷克斯说,“他们是来审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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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天是百年以来最冷的冬天,无数村民冻毙在这个冬天,而当埃尔根旺村被第一个外出归来的村人发现的时候,整个村子,无论人畜,几乎再也没有一个活口。
亲眼见到埃尔根旺村惨状的村民无不战栗着确信这是魔鬼降临了。
这是魔鬼的行径。
没有任何一种野兽能够把几十个正值壮年的男人开膛破肚,甚至连老人都不放过,横流的鲜血都在寒冬中凝固发黑,而幸免于难的少数人也或因惊吓,或因寒冬,尸体早已冻僵。
因为去了外地,逃得一命的村民发誓这绝对是十年前埃尔根旺村那个被处死的女巫留下的孽种所为——老天无眼,让这种怪物苟活至今!
而楚格山地势险峻,人烟稀少,这个怪物除了逃上山去别无选择。
公爵闻讯震怒,命军队即刻搜山——活要见人,死要抛尸,无论这个女巫生的魔鬼孽种在哪,哪怕是死透了的尸体,都必须带回来,绞首割肉,上火刑架焚烧示众!
而能亲手杀死这个怪物的人,一律重金封赏。
夜色初消,人们熄灭了火炬,悄无声息地向湖边那栋木屋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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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闻愕然:“审判?怎么审判,要把你抓起来?”
他一边调视角看看这边低着脑袋瓜的1号,一边调视角看看那边正紧锣密鼓地往湖边赶的“三头身大军”,觉得十分扯淡:“不是,我为什么要走?我走了那你不就没了么?”
盛闻现在知道1号为什么这么不待见别人了,亏他还以为山那头是蓝精灵动物城,合着第一回见面就要刚枪,比谁打得过谁。民风彪悍。
但三头身毕竟是三头身,连骑的小马都头大身子小,哪怕一群三头身小人脸上凶神恶煞,实际效果还是如同幼儿园小班春游,好像盛闻一个脑瓜嘣儿,就能跟多米诺骨牌似的弹倒一圈人。
盛闻现在就想把小人群都提溜起来,倒过来,甩一甩脑子里的水,再一个个弹回山那头。
「他们是来审判我的,我的事跟你没关系。」1号说:「我欠你一条命,我就要保护你。你留在这里是拖累我。」
盛闻:“?”
盛闻:“东西南北一条街,打听打听谁是爹——谁拖累谁啊?”
1号:「你拖累我。」
盛闻:“……”
不跟小朋友计较,盛闻懒得解释,从角落提了一把砍刀……虽然在电脑屏幕上看,仿佛一个脑瓜嘣儿就能弹飞一圈人,但回到游戏里来,玩家小人也是迷你三头身。
盛闻不太爽:“那就来吧,当刷怪了。”
但1号没动:「你走不走?」
盛闻:“不走。”
1号:「你留在这,谁也打不过。」
盛闻:“……”
盛闻觉得有必要维护自己作为玩家的自尊了,低笑了声:“雷克斯,我是不死之身。”
——这句话说出口真的很中二。
但是爽。
1号盯着他:「不死之身?」
盛闻洋洋洒洒地开始解释:“就是体力宛如永动机,七天七夜不眠不休也不会累,防御点max,不可能受伤,不可能死亡,而且具有无限的复活刷新能力,用两个字来总结,就是无敌。”他顺道装逼:“世界可能会毁灭,但我永远长存。”
1号低下头,亮出一只尖尖的指甲,刺啦划在盛闻胳膊上。
盛闻袖子碎了,胳膊上多出道血痕。
1号:「你撒谎。」
盛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