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只有初步意识的s-081取了一个名字——
萨米斯。
一年后,萨米斯完成了第二次进化,他睁开了眼睛。
黑发,蓝眼。
左眼是锋利的钢蓝色,右眼是超出人类想象极限的深邃的宇宙蓝。
他拥有五个基因提供者的部分记忆片段,并从这些片段中得知了他们的身份。
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去找他们,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什么。
次元空间融入了他的灵魂,他离开空间后,化名“萨米斯·伯克利”,成为了一名雇佣兵,代号“银狙”。
他记得死侍说的每一句话,并天然地亲近这个为自己取了名字的男人,虽然他看起来特别的不靠谱。
低调了两年后,萨米斯开始大量地接任务目标为哥谭众人才的单。
他先后杀死了杀手鳄、谜语人和贝恩,时隔半年,又在红罗宾的眼皮底下杀死了小丑,还在蝙蝠侠面前杀死了稻草人。
“银狙”成为了蝙蝠名单的榜首,连超人都要往后靠。
再后来,他在阿富汗救下了误入任务区的托尼·斯塔克,在那之后,又救了他两次。
一年后,萨米斯接下了任务目标为大都会玩具人的单,任务完成后,出了一个小问题——他为了救超人,当胸中了一颗氪石子弹。
下意识的,他瞬移到了斯塔克大厦。
托尼发现了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在多番躲避无果后,萨米斯坦白了他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