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特别佩服明雁的直白,上辈子和宁休没公开时,看着宁休的眼神就浓到无法遮掩。上辈子,也是明雁先表白的,还被拒绝了,后来折腾好久两人才好上。
明雁又道:“不过,也只能自己心里喜欢。宋叔叔是直男,而且,他有女朋友,是个很好的人。我们两家又是这样的关系,唉。”
安歌有点心疼:“那你——”
“我不能怎么办啊,我是小孩子啊,即便我跟他表白,他也会说我是小孩子不懂事,反而会回避我吧,那就这样吧。反正我还是小孩子,还能趁着这个身份多见见他。长大后会怎么样?谁知道呢,再说吧。说不定哪天,他就结婚了。”明雁说着有些失落了,再问安歌,“你呢?”
“我?”安歌好笑,“我没怎么样啊,他不是喜欢我。他这个人,比较神奇,他觉得我长得好看,就成天跟着我,厚脸皮。”
明雁笑:“喜欢长相,那也是一种喜欢啊。”
“可终究不是真正的喜欢,是很肤浅的喜欢,我才不要。”
“那你自己呢?”
“我没有什么啊,我们家什么样子的你也知道的。我要赚钱,我想给我妈开个她自己的蛋糕店,还想给我妈买大房子。我还想好好演戏。其他事情,我是完全不在意的,也没有时间在意。”
明雁点头表示赞同,拿起倒着果汁的杯子与安歌碰杯:“祝早日赚大钱!红遍全宇宙!”
安歌笑着,也举起自己的果汁杯,两人干了个未成年人的杯。
话虽如此,明雁把他送回家,看到严言站在门口等时。明雁又笑着贴近安歌说:“你真的只是因为你妈妈,才决定不搬家的吗?我觉得他就是喜欢你啊,你看他的眼睛。”
安歌将他推开:“谁要看一只傻狗的眼睛!”
“越气,心越虚。”
“你再说,我就生气了啊。”
“不说了不说了。”明雁这才双手合十告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