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钧又不说话了。
事实上,他也就是一冲动,就把心里这点微不足道的想法说了出来。至于怎么处理,他自己都没想好。其实说到底,他也不是太在意和别人的称呼重叠这件事。但看着电视,陆永乐这么一问,他就随口说了出来。
这会儿听着陆永乐又开始纠结,闫钧道:“我就随口一说,不用想太多,咬吧。”
“哎,那我就之后继续想,想到了和你说哦?”陆永乐说道,“不过闫哥的名字只有两个字,确实不好想。要是你有什么别的建议,记得和我说啊……”
“嗯。”
陆永乐看闫钧确实不是很着急解决这件事,终于稍微放下心,贴到男人颈边。
温润濡湿的感觉在闫钧的右边颈侧传来,只有一点点略微的痒意,但闫钧还是不由自主地捏了捏拳头。他克制着自己,不敢太用力。因为一旦用力,正在试图抽血出来的陆永乐就会马上察觉。
陆永乐确实没察觉男人的身体紧绷,但他在男人耳边低笑两声:“闫哥,你的血液流动变快了啊……”
那是因为心跳变快了,一点点。
闫钧平时能很轻易地保持镇静,从而保持心跳慢速且稳定。但他在陆永乐这里,好像总有种奇异的放松感。
这一切,陆永乐是不知道的。他只是随口说了一句,然后就张开嘴,露出了明显异于常人的獠牙。
快狠准地咬了下去。
血流汩汩的感觉,不仅陆永乐感受得到,闫钧自己也能感受。他多少已经习惯了陆永乐的啃咬,但快速失血的感觉,还是让他垂下头,略微眯了眯眼。
一个需要血液才能活下去的小东西……闫钧想:要是一个人,他根本活不下去吧。
确实,要是让陆永乐一个人待超过十五天,那是万万不能的。
但现代社会的好处在于,只要你生活在城市里,只要你出门,总归会有见到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