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会得路怒症的。”
“我们同居。”
“早上要很早很早起来,老板你睡眠不够的。”
“同居……”
“明天我叫搬家公司,你帮我买下新牙刷,要和你一个牌子的。”
是不是一点都不虐!有点甜的
第12章
改变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像有的人拒绝粉红色,不爱吃蘑菇,但到了某个时间点,粉红色渐渐看着顺眼起来,也愿意上尝几口餐厅里的奶油蘑菇汤了。就在奚文柏浑然不觉的时候,“爱情”这东西扰乱原有的排位,悄悄挤到了金字塔的顶端。
他在午夜的情`潮里唤廖黎明的名字,一声又一声,身下人有时会应,有时不会,廖黎明伸手去揽他剧烈耸动的肩,勾上他腰的长腿不住晃荡,说不要了。
这三个字也令奚文柏头脑发昏,脊椎发麻。
白天的镜片夺去他眸子的七分美丽,只有在晚上,在浓重墨色的衬托下,星星才会生出万丈光芒,亮得灿烂又火热,即使廖黎明已经闭上了眼,窝进他臂弯里沉沉睡去。
奚文柏仍然没有困意,环着他想心事,感慨自己能够同时拥有白天和夜晚的廖黎明。
——万一哪天,他不再属于他了呢?
这是一个可怕的想法,可怕到奚文柏情不自禁地箍紧了手臂。
他自觉有着超乎寻常的执行力,只要他想做成什么事情,便一定能够做到,比如年年满绩点,比如蝉联学生会主席,比如拿全奖,在高中时期,有一次他想开个小小的玩笑,发邮件给校委会提议下半年的化学课全由他来上,结果到了周一,一封措辞严肃的、盖着校戳的临时聘书就躺进了他的邮箱。
奚文柏可以掌控任何事,但他现在有些吃不准廖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