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白端着杯饮料在人群里,听着一首接着一首,有时抒情歌唱的昏昏欲睡,然后又会喊上一嗓子激昂的摇滚立马变精神。
喝了口饮料压惊,主管像是只耗子般的窜到她旁边,端起啤酒杯就一饮而尽。
把麦克风往她手里一塞,“小林,快,唱的我嗓子都冒烟了,你顶替我来两首!”
“主管,我……”林宛白摇头。
拒绝的话还未说完,主管就已经抢先又道,“别装了!上次部门聚餐我都听你唱过了,我知道你唱戏曲,我都给你点了!等会这首完事就到你!”
“……”林宛白欲哭无泪。
很快一首歌放完,就有人在问,“这戏曲谁的呀?”
林宛白只好拿着麦克风起身。
前奏响起,她跟着一起唱:“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中状元着红袍,帽插宫花好哇,好新鲜呐!我也曾赴过琼林宴,我也曾打马御街前……”
最后一句歌词唱完,林宛白悄然松开了手心。
五光十色的灯光里,卡在掌纹中的汗液在光线下褶褶生辉。
唱戏的过程中,她总感觉有两道灼灼的目光盯着自己,快要将她的后背灼烧出两个窟窿,只穿着三厘米的小高跟,好几次都险些没有站稳。
和上次一样,在她转身时响起了掌声。
林宛白很不自在,将麦克风放在桌上便跑回了沙发,端起饮料杯继续喝。
坐在旁边的人开始起哄,“唱的真不错,等会再来两首啊!”
“对对!”立即有附和声。
林宛白舔了舔嘴唇,只好嗯啊的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