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百宝阁,方盈盈脚步不疾不徐,背脊挺直,面上保持着从容淡定的浅笑,大家闺秀的气质拿捏得十分到位。
囊中的钱财可以不多,但要让人以为她腰缠万贯。
出门前特意换妆容,就是要从清秀佳人变身为贵气阔太。
果不其然,店中的伙计堆着笑脸迎上来,身子微躬,比上次她来时态度好多了。
“这位夫人里边请,不知您想要些什么?小的给您呈上来。”
方盈盈目光随意一扫,旋即径直走向陈列文房四宝的柜前,说:“我要那只笔。”
伙计热情地应了声,绕到柜台后面拿出方盈盈指定的狼毫毛笔,双手递给她,同时展开了一顿吹嘘拍马,说她眼光好什么的,然后给她推荐了几款价格更贵的笔。
方盈盈也不问价格,认真地对比,最后认定了最先看中的那支。询问价格,伙计眼珠子转了一下,问她是否还要些别的。
方盈盈说:“这是送给我家夫君的,给夫君送礼宜少不宜多。”
伙计不解,“为何宜少不宜多?小的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
方盈盈:“多了就成了平常,就不会珍惜,物以稀为贵嘛。”
伙计神色有些复杂,对他而言卖东西宜多不宜少,可一时又不知道怎么改变这位顾客的观点。
香桃听了方盈盈的话,问:“那公子成日送您礼物,您又那么珍惜。”
别的她不知,小姐想让大家都认为沈骞对她很好这件事,她非常清楚,所以有机会就要重申几遍。
“那是因为女人想要的东西太多,永远都不会满足,而男人想要的多是那些虚的,身外之物于他们而言太容易得到,就不稀罕了,除非赋予特殊的意义。”方盈盈说的一套一套的,香桃听的连连头。
伙计确定了方盈盈只要一支毛笔之后,报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