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好笑:“也不必太过简朴,爹还不至于叫你们几人跟着吃糠咽菜。”
但像之前那般大手笔花钱的事儿是不可能了。
等人走了,锦绣去祠堂跟元老爷子念叨:“您瞧见了吧?陛下都震惊了,两孩子眼睛不眨一下,这下您可以跟师父他老人家好好嘚瑟一番咯!”
十几年下来,元老爷和宁亲王相继离世,锦绣也成了四十五岁的大叔,美貌在朝中一骑绝尘,叫人羡慕不来,尤其是自己本身实力不凡,家里后继有人,活成了人生赢家的典范。
偏就是这样腿脚灵便,对上刺客能一人秒杀全场,年近半百的人生赢家,在他五十岁的时候,正式向皇帝提出了乞骸骨。
朝臣看着大殿中央那个腰不坨,眼不花,说话中气十足,走路优雅端方,头发乌黑顺滑,年节上带人熬个三天三夜不在话下,瞧着不过三十出头的首辅大人,一时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毕竟瞧他气色,在为朝廷,为陛下,为百姓辛苦个五十年都不成问题。
但听听他说的是人话吗?上了年纪,要回家带孙子,要读书,要修身养性,最好能著书立说,完成儿时梦想。
事情虽然不可思议,但首辅大人坚持,加之朝堂上人才倍出,扯了一年的皮,皇帝最终拗不过首辅大人,放人家回带孙子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