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律的意义

在法律界看来,判刑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规劝,一种让人知道、明白、忏悔自己做错了的规劝手段。

所以,只要犯罪者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并且积极的进行善后,努力的弥补自己的过失,在法官看来,就已经是成功了一大半。

那还有什么理由判处对方最高的刑罚呢?

这也是为何除了某些特定的罪行是固定的处罚外,其余在量刑的时候都会划分一个量刑的区间,好让法官们可以掌握,而不是一刀切。

这个也相当好理解,就像是一个知道自己犯了错而哭着忏悔,另一个知道自己犯了错死不承认,这两个人哪个更加令人同情呢?

必然是前者!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劝人向善,而不是惩罚,光有惩罚而没有道德辅助的法律条文没用,越严苛越没用。

孔子曾经说过,如果用严苛的政治条文和法律去约束民众的行为,虽然在表面上可以让民众顺从,但是从此以后心里就没有羞耻之心了。

一旦有了更大的利益诱惑,那些不法分子就会铤而走险,冒再大的风险也在所不惜。

这也是朱元璋一朝虽然高压反腐,但是贪墨之风依然屡禁不止的缘故。

朱铨看到观众们的弹幕,想了很多,收了收心神,将思绪重新放回这个“偷鸭”事件上,清咳了两声,开口道:

“同学们,同学们,大家安静一下!

注意一下我刚刚说的话。

我只是说那位大妈,她不构成刑法犯罪,但是却并不能代表她就什么责任也不负啊!

那个大妈偷了东西,那肯定是需要赔偿的啊!只是她的行为并没有到达刑法程度而已。”

“那么有同学就要问了,那我们难道就没有办法来整治大妈那样的人了吗?”

朱铨

“当然不是啊!我们的方法很多,比如根据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钱,可以通过赔钱让她资不抵债!”

“然而,有些同学又要发言了,觉得不对这个大妈采取刑事措施,那不足以平复人民的怒火”

朱铨洋洋洒洒的说了一大堆的话,让直播间内王丹珞那些极端粉丝们中的大多数清醒了过来,思考朱铨说的这些话有何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