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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向来爱做饭,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一个人煮,没有人欣赏她的厨艺,如今来到这个家,一个人一条狗对她的手艺如此欢迎,就连煮的猪食,眼前的这头猪仔吃的头都不舍得抬一下头。

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被需要,就是一种极大的成功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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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天就要黑了,沈南珠忙去地里面把羊牵回来,手里抓着玉一把玉米,要是母鸡不愿意回来,就拿这个玉米诱惑它们。

两只羊去地里也有几天,见到天黑一直咩咩叫,等着主人去牵它们回来。

两只母鸡今天第一次能出去放风,确实散漫了一点,叫几声还不愿意回来,沈南珠牵着羊走在前面,撒了点玉米,两只母鸡见状,咯咯咯地跟在后面,几分钟就回到家关到鸡窝里。

羊圈那塌了一半的门还挂在那里摇摇欲坠,沈南珠看着正在屋后收拾柴火的花钰道:“花哥哥,明天有空记得修一下羊圈的门。”

花钰抬起头望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想起明天还要早起送红薯,沈南珠不禁哀叹一声,自己这小胳膊细腿的,背个三四十斤走不到一半就累得不行,这要天天这样哪行啊,要是以后还能销出更多粮食,光靠人力来运输可是要累趴下的。

还是想办法买头牛什么的来代替脚力,但是牛那么贵,先前刘氏冤枉花钰克死她的牛,就漫天要价要五两,自己这一天才挣个五百文,攒到五两也得要十天的时间,而且早上还把钱都给花钰了。

不管怎么样,明天去镇上先去看看有没有卖牛的,问一下价格再做打算。

中午睡了一觉,沈南珠还不是很困,索性从空间又拿出了一大筐玉米,就着昏暗的灯光剥起了玉米粒。

这些玉米沈南珠把它们铺在仓库外面,风干了两天,玉米棒没有之前那么潮,剥起来也更容易一些。

剥玉米粒这种手工活,基本上不用过脑子,手上机械地动着,脑子直接放空,无非是想着怎么种田怎么赚钱。

只是她刚没坐下多久,眼前就出现一个身影,花钰拿着一个小凳子放到一旁,坐下来和她一起剥玉米粒,大灰在一旁走来走去,翘起的尾巴时不时扫过两人的膝盖。

“你今天出去一天,累了就早点歇息吧,这点玉米我用不了多久就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