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