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体质好,又常年锻炼。攀岩爬山是常态。
睡饱了后特别精神。
找到了路,再来个几天野外求生,那就直接到了传说中的府城。
钟灵秀掏掏衣兜,身上只有几个铜板。但好在她当了脑袋上的发饰,一根银簪子。勉强换了钱找了个地方歇脚。
她原定的计划是,赚钱顺带找靠山,买房买地继续种田。
至于若能做她原来的事儿。那最大的愿景就是培养个高产的作物,解决古代人根本性的温饱问题。这样,她岂不是自己就是自己的靠山了。
但没有田没有地,还没有钱没户口,这个假设不成立。
古代虽说跟以前差别大,但人嘛,习惯习惯就习惯了。
钟灵秀为了温饱,开始在镇上干杂活。什么洗盘子,厨娘她都能上。甚至码头扛沙包,她都行。
但谁知道这个时代这么苛刻,未婚的在外边脸都不能露。
露了招来惦记。
这不,钟灵秀用她做了小半个月又锻炼不少的飞毛脚将惦记自己的野痞子踹飞,顺带伸手勾了把因为为自己出头而被痞子推着后倒的书生。
书生?
啧,不看不知道,一看想赖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个这么和她眼缘的。一身青色长袍,跟江南烟雨朦胧中养出来的贵公子似的。特别俊!
单身二十八年的钟灵秀春心萌动了。
不过,她想想自己一没背景,二没家产。
书生还都是童生了,不一定看得起自己。何况,他家庭背景未知,人也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品行呢。
钟灵秀果断将人稳住松手,接着留恋般捻了捻手指,道谢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