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一嘴角一抽:“少爷,这些当兵的都这么狠吗?”
方觉也是被吓到。
四五千人,说砍就全砍了?
我滴妈,一个个都是狠人啊。
不过细想之下就明白了。
进城的夏军两万多人,而霜州守军不到五千,四个人才分一个,怎么够呢。
军功,对于士兵而言,最标志性的凭借,就是敌军的人头!
战场之上,只要主将没要求留多少俘虏,将士们都会故意装作不知道,狠下杀手。
因为这是他们的进身之法,杀的敌军越多,军功积累才越多,才能升职。
“是我大意了……”方觉无奈摇头,倒也没责怪什么。
他不能对这些将士要求太高,这就是人家的生存之道,在这个时代与军法之下是没什么道理可讲的。
“那主要将官呢,该不会也全杀了吧?”方觉只好接受这个现实,但还是问了一句。
郑钧连忙道:“那不会,主将副将以及千夫长,还活着的共五人……这些当官的活着可比人头值钱!”
方觉:“……”
感情不是故意留的啊,也是为了军功。
能在军中职位较高的武官,俘虏可比尸体值钱,军功也会夺算一些。
原因很简单,可以拿去与北凉讨价还价,或是回京献俘,让皇帝在老百姓与百官面前炫耀一下武功。
“满城守军,就活了五个……”典一突然觉得,这些当兵的比什么江湖高手都狠。
杀起人来,那是真不眨眼啊。
“大将军……”郑钧挠了挠头,也有些不好意思。
“你这次斩首多少?”方觉问道。
郑钧咳道:“末将动作慢了,只抢到六个头。”
“头呢?”典一左右看了看,“没带着啊?”
方觉惊恐地瞪着典一。
神特么还带着?
你想吓死谁!
“自然是交到营中了。”郑钧答道,那玩意儿用来记军功的而已,怎么可能随身携带呢。
再吓到大将军,岂不是白干?
“既然已经控制住了,那咱们也进城。”方觉下令。
不消半刻,越过一层厚冰,亲卫营也全数进城。
一进城,三营主将都聚了过来,个个兴奋。
“嘶……”虽然经历过战场,但前几次都没这么狠,方觉看到了真正的血流成河,城门口流动着一层血水。
热血与冰雪交汇,融化了一些冰,让这血水看起来没那么浓,但依然血腥味十足。
更要紧的是,满地残肢碎体,有人清理,但才刚开始,甚至看得到一些脑浆与内脏。
压住那股恶心感,方觉咳道:“谁记的军功,拿来我看看。”
说罢,军法处的武官上前,看甲是个百夫长级别。
“禀大将军,军功还在登记,半个时辰内可以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