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死士,他们只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十二岁那年,他和金婆子走进死士营,从那天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主人。
那时的他不怕死,他随时会为主人去死。
可是他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他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如今八面玲珑的金旺,他喜欢穿柔软的千层底鞋子,他喜欢在温热的烧酒里加个各种果脯,他还喜欢吃孙记的肉夹馍,每天都会打发人去买几个回来。
虽然他和金婆子扮做了假夫妻,可是他喜欢的却是戏班子里的红袖,他喜欢红袖温暖的笑容和纯净的眼睛。
可也只是喜欢而已,他不敢让人知道,更不敢让红袖知道。
他只是死士而已,他没有亲人,也不能有爱人。
那天去蒋家唱堂会,他借故没让红袖一起去。
红袖不是死士,她是真真正正的戏子,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想让红袖淌进这滩浑水。
也不知红袖怎样了,那姑娘爱戏如命,如果知道小坤班出了事,她会难过吧……
金旺胡思乱想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想法。
他想起了红袖,想起了老孙家的肉夹馍,他甚至想起了他新买的一对芙蓉鸟。
他死了,红袖很快就会忘记他这个人吧,老孙家生意那么好,不缺他这个客人,彩云飞的老板夸过几次了,想来会把那对芙蓉鸟拒为己有吧。
这些他至死都还牵挂着的,都会渐渐忘记他,他如同太阳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心里一点点扩大,直到这一刻,金旺忽然发现,原来他并不想死。
金旺下意识地扭动身体,那种没着没落的熟悉感觉再次袭来,还好,他还是被吊在牢房里,他没有死,他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