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影响社会生产发展的却是高利贷。
明朝并没有专门的放贷机构,至于传说中的票号,那是顾炎武和傅山为了反清筹款才发明出来的商业模式。
目前放贷多是声誉显著的大商户和大家族,他们将获取的利润投入贷款市场,以高息收回,本身没有进行生产工具的改造,对生产力没有推动,同时又剥削了其借贷者的再生产能力。
《大明律》规定民间放贷利息不过三分,同时是不论年月,只能一本一利,利息不能计入本金再取利息。而后来富家借贷,多取复利,所谓“利滚利”者。再后来朝廷为了禁止这种复利盘削,规定“不拘年月,利息不得逾本金之半”,但这种缺乏金融控制力的法例显然没能发挥作用。
若有人按照月息三分,也就是百分之三的利率放贷,已经是悲天悯人的大善人了。绝大多数高利贷者都超过了“三分”这个限度,苏州甚至出现过两石本金,而月息就取了一石的超高利率。
而明朝高利贷的普及程度之广,却是从官员到百姓无有不涉及的。这次所有被东厂查出触犯国法的勋戚,无一不在这高利盘削问题上犯有重罪。
第533章 旌旗十万斩阎罗(19)
“殿下若是以此罪我等,恐怕天下并无无罪之人!”魏国公并不服气,这位徐达的后人哭得脖子发红,以演艺出来的哀伤遮掩愤怒的本质。
“没事,我先诛首恶,再论其从,宽宥无知罪轻的庶民,这也是祖宗好生之德。”朱慈烺道:“若是国公以为高利贷还不足以让世人心服口服,那么蓄养家丁死士,这就足够了吧?”
大明允许奴仆的存在,但不允许家丁的存在。有时候其中界限很难划清,因为家丁也常做奴仆的事,甚至还要担负农业劳动。如果硬要找出个标准,那么勉强可以用军籍来区别家丁与奴仆。
无论是地方卫所还是京营之中,服役的军人首先都在军籍。嘉靖以后的募兵制大行其道,正是军籍军人不堪用,不够用的问题。
不堪用是因为没有操练。这些军人不操练又在干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在为军官干私活,当家奴。
不够用是因为人不在了。军户是世袭制度,父祖在籍则子孙都在籍,以开枝散叶来说,只会人满为患,为何会发生人数缩减的事?答案是卫所、京营的军官将领将军户视作自家奴仆,直接拉跑了。
这些军户服从度高,地方衙门管不着,户籍直接归属于卫所、都司、五军都督府这一系统,属于免费的人力资源。像魏国公这样每代都有人出领督府,提督京营的人家,自然不会放着这么大一块肥肉不吃。
即便外面的奴仆已经卖得极低贱,但总比不上免费的好。何况拉跑之后一样要占着籍,好名正言顺再领一份军饷。
这些军户之中,家族基因好,身胚都不错,更有些还会家传武艺,用来保家护院何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