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混蛋东西,”一个小军官骂骂咧咧的道:“谁他娘的这会子来跑来,城外住一夜得了,外头又不是没店住。”
话音未落,便是有马鞭向他抽过来。
“啪!”
一声脆响之后,那个军官脸上顿时就是一条明显的鞭痕。
那个小军官疼的满地乱滚,守门的把总武官赶了来,大怒道:“还没有王法了是不是?来人,将这伤人的擒下来,先狠揍一顿再说。”
“谁敢?”
打人的是张简修,他穿着轻便的绸衫,腰系银带,饰着宝石,腰间的饰玉也是最上等的,加上脚上的丝履,裹缠着金丝银线的马鞭,一看之下,便知道是一个十分有身份的贵公子。
一看到是这么一位主儿,把总咽了口唾沫,知道撞上铁板,来的定是贵人,因为银带饰物,纵是有银人亦不敢用,只得有品级的勋贵子弟,才敢系用。
“这是元辅府里的四公子。”
“是张家四少爷。”
“怪不得这么急赶,听说元辅这几日身子是不大好……”
“嗯,已经有圣旨了,明日文武百官一起到道观佛寺替元辅祈福。”
“嘿,越是这么着,这病的越是不轻啊……”
“噤声,这话可不敢随便乱说。”
城门附近的商家土著,颇有一些眼睛很尖的,当然,京师土著,能识别达官贵人,这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的本能,在这个大城之中,是有一些权贵,大官,是普通人甚至是锦衣卫,京营士兵,甚至是小太监们都无法抗拒的存在,认得他们,躲避他们,不要在他们的车轮下被无辜的轧死,这就是一种不可轻视的生存本能而已。
一听说是相府的公子,这个把总官顿时就是慌了,不论如何,张居正这十年来权势大过皇帝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在普通人眼中,张元辅的权威其实是远远大过皇帝,更不必提普通的公侯之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