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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没错,不单单是害怕,这和她小时候的一件事有关。”

果然,宋臻就知道,季茜肯定是遭遇过什么。

“你恐怕也知道,茜茜养了一只泰迪,叫毛毛。但你知不知道,她最喜欢的小动物其实不是狗,而是兔子。”

兔子?宋臻挑眉,还真看不出来。

他和季茜隔壁邻居,去过她家里两次,但她家里面,任何关于兔子的元素都没有。

一般的女孩儿喜欢兔子,多少都会留下痕迹,比如说兔子的拖鞋、睡衣,装饰品、发箍或者其他有兔子图案的东西。

他记得很清楚,季茜墙上贴的,是卡通小狗的便利贴,冰箱上也是她和毛毛的照片,甚至于拖鞋也是卡通小狗。

第一次去蹭饭的时候,她头上绑了一根斑点狗样式的发带。

总之,她展现出来的是和狗有关的东西,而不是兔子。

“从她稍微开始懂事,大概是四岁多吧,她就有了两只小兔子,是她哥哥给她买的,她开心得不得了。养了两年,感情自然深厚,那时候她基本不怎么讲话,只有提到兔子才会开口。但是,就在她六岁那一年,出了一桩事情。”

说到这里,闵淑贞的眼里涌现出浓郁的愧色。

“那天是她爷爷的生日,我们一家人回了季家大宅。茜茜这丫头离不开她的兔子,自然也拎了去。她不爱说话,也不爱和其他人玩,所以在单独给她爷爷拜完寿后,我就让佣人送她先去客房和她的兔子玩。谁也没有想到,她那些堂姐竟然恶作剧,把她的兔子偷偷放了。”

“然后呢?”

“然后其中一个堂姐告诉她能够帮她找到兔子,把她带到了后院。原来她们是故意的,一帮无法无天的小混蛋竟然故意把兔子放了,然后去捉。茜茜这丫头当然是去护她的兔子,但这会儿兔子早被追得魂都飞了,哪里又认得她,看到她也一样跑都跑不快。茜茜只能反过来拦住她那些堂哥堂姐,但她哪里拦得住。后来她一个表哥追红了眼,竟然捡起一块石头直接朝那兔子砸去,七、八岁的孩子,力气倒也相当惊人,当场就把兔子砸死了。”

宋臻心一惊,这一帮孩子岂止是混蛋!

“那天天气不好,黑沉沉的,兔子被砸死的时候,正好一道闪电劈下来,硬生生地把花园里的一根老松盆栽给劈断了。其他的小孩当场就吓跑了,等我们找到茜茜的时候,她一个人缩在灌木丛里抱着兔子,身上部都是血,脸上脏兮兮的,头发也部给扯散了,那分钟我都怕她傻了或者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