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那些火铳也比大明的火铳来的精良,并且击发之后装填的也更快。其火铳的重量也很轻,只需要一名士兵就可以使用了。
哪儿像是大明朝的火铳,需要两个人抬着才能使用那么麻烦呢。
贵是贵了一些,但是这些武器确实值啊。
尤其是在问过了薛太监,大明朝自己产的火铳价格之后,朱尚武便立马答应购买了。
按照薛太监的说法,工部制造的火铳远远不如这些火铳,重量不轻不说,打造一杆火铳的话价格也要六百多两银子呢,价格也比赵宏宇拿出来的火铳贵。
当然了,薛太监没有告诉朱尚武的是,大明朝那一杆六百多两银子的火铳,其中有五百多两银子是被人给贪腐了。
这样的事儿,薛太监可不敢乱说。
毕竟,要是他说出来的话,要得罪的人可就多喽。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那些朝中大臣们,对银子的看重可是比父母还来的重一些呢。
这些武器实用,威力大,精良,价格还便宜。
不过,开了窍的朱尚武,也难得的聪明了一次。
那就是真正的和赵宏宇签订军火买卖契约之前,他需要让赵宏宇用这些武器,证明它们真正的战场实用性才行。
也就是说,光是在他的面前展示没有用。
必须要真正的经历过一次战事,证明这些武器的威力,的确是可以杀伤打量的敌人之后,朱尚武才能够和赵宏宇做这个贸易。
其实呢,就是朱尚武想起了薛太监告诉自己的话,那就是在坊间百姓们即便是卖头蒜也得顺两根葱,占点儿小便宜的。
那么他活学活用,决定也占点赵宏宇的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