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深描述了一下,然后说要适合写行书的。
老板抬起自己握笔的手,说道:“你要不试试我这支?”
“好。”
白寻和容潇以为林致深是买回去送给别人的,结果他走过去,直接接过了大爷的笔。
大爷给了他一张新的宣纸,他熟练地用毛笔尖舔墨,然后写了起来。
容潇看着他写下 “天道酬勤” 四个字,问道:“你学过毛笔字啊?”
没感情的拍照机器白寻对着提笔写字的林致深一通拍。
“嗯,我没耐心学乐器,我妈说必须学一样,我就选了毛笔书法。就是写得不好,勉强能看。”
他没有故作谦逊,是在陈述事实。
那幅字遒劲漂亮,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很好了,可能在专业人的眼里还有些欠缺吧。
大爷说:“小伙子写得不错啊。”
“谢谢大爷。” 林致深搁下笔,“这支笔的手感不错,就它了。”
大爷拿了支新毛笔过来,容潇抢先替他付了毛笔钱,林致深也没拒绝他的好意。
“我送你毛笔,这幅字送给我吧。”
“你喜欢啊?”
容潇避开他探究的目光,说:“‘天道酬勤’,谁不喜欢。”
那副字是他随手写的,林致深有点不好意思,问道:“要不然写点别的?你有想要的内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