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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殖民地部尚书的郑洪显然也知道渤海国方面的抗议,摇头苦笑着。

刚刚当选立宪议会议长的刘鹏嗯咳一声道:“四川士子无非就是罢考,其实秀才为官、官衙下乡的事情对谁有利?还不是四川士子自己!他们不考,咱们就从外地调些府县官过去,继续用吏员治民就是了。儒斋先生,你说呢?”

现在保皇会已经纠集起了一批政客议员,在立宪议会和八省公局中的势力远大于正道会。而立宪议会的议员们并不是后世那种议会民主国家的议员,现在的大明还没有议会斗争的土壤,这些议员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表达皇帝意见的喉舌而已——说起来朱济世为大明立宪议会所设计的“纳税等于代表权”的制度也是有挺大后门的。根据财政部的预计,大明帝国各省(兰芳算在广东省账上)当中,税收最高的就是广东省、南直隶省(含应天府),包括海关关税和盐税在内,光复3年两省预计的税收分别高达4600万元(其中兰芳大公国就有1200万)和3000万元,占到南方八省总税收的50%以上。

所以朱济世只要把持住这两个省的公局,就能控制住立宪议会的话语权,而这两省的公局又是以广州府、兰芳大公国、应天府、松江府等三府一国的公局为尊。因而大明立宪议会的控制权,其实就是由这三府一国所把持的,而这三府一国的经济命脉又被朱济世所控制!

现在刘鹏这个“民意代表”说话,众人自然沉默以对,所有目光都投向御座之上的大明天子了。

朱济世沉着声缓缓地道:“骆卿、潘卿,尔二人去四川一趟,听听士子们的意见。如果他们觉得变动太猛可以科举时间还可以再推迟一年。如果他们还不愿意考科举就不考吧!科举不考,四川的公局选举也不必进行,用军政治理就是了!另外,传朕旨意,凡是三族当中有欠税未交者不得担任文职官员,不得参加科举,不得参选公局和立宪议员!”

第569章 要整顿吏治了吗?

听到朱大皇帝的决定,谨身殿内自然人人愕然。原本只是讨论四川士子闹事,怎么话锋一转又涉及到官员、士绅欠税的问题上了?这是要整顿吏治的前奏吗?

朱济世目光沉沉地扫视众人:“怎么?诸卿家里面的田地应纳之赋都‘注缓’了吗?”

所谓‘注缓’就是注明缓缴减收的意思,是自古有之的惯例,本意是为了照顾田产微薄的小民或是遭遇灾荒的农户,可以缓缴少缴田赋。基本上缓上几年就成了“积欠”,遇上皇家有什么喜事要做些“德政”的时候,就概免了。不过在雍正皇帝实行官绅一体纳粮的改革之后,这“注缓”减收几乎就成了士绅大户的特权。显官豪绅等大户,虽拥有千万亩田产,但却可以以“注缓”减收之名规避田赋,其缺额又被转嫁到只拥有微薄田地的自耕农身上。以至于地方吏员在征收田赋的问题上形成了“短价”与“长价”之陋规。大户减价交纳,谓之“短价”,小户则加倍称之价征收,以补大户之亏欠,谓之“长价”。然而不少势力雄厚的豪门大户尤不甘心,又以“注缓”名义赖掉了已经打了折的田赋。所谓官绅一体纳粮早就成了传说中的东西。

而大明复兴之后,许多制度都是承袭前清,所以不少清朝的陋规也原封不动出现在新明朝了——这就是不杀个人头滚滚的害处了,旧制度被大部分保留了下来,大明只能通过改革旧制度的办法建立起新制度了。

不过要改革旧制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还存在!虽然朱济世用“秀才为官”的办法,用有功名的儒生取代了原先的吏员。但是为了方便行政,采取了本地人当本地官的政策——现在各省官员数量比之过去清朝的时候增加十几倍,实行异地为官已经不现实了。所以各地为官者毫无疑问,都大半出自世家大族。即便不是世家出身者,也没有什么人敢侵犯世家利益。所以“各县绅衿,有连阡累陌,从不知完粮为何事者”的局面,在新大明的土地上并没有什么改变!

这种情况,朱济世当然知道。不过朱皇帝在大事未成之前也不能太过认真,因为那个时候大明朝的官铺子可没有现在的垄断地位,他的朝廷还需要汉族士绅的支持至少是容忍。

看到众人都沉默不语,朱济世叹道:“卿等都是朕的肱骨之臣,朕哪会和你们计较一些田赋?不过上行下效的道理卿等还不明白?朕的朝廷有几十万官员,有几个不是士绅大户出来的?他们要人人不缴税,这天下的税赋可就都要转到贫民小户身上,卿等就不惧官逼民反之祸?”他又叹了口气,“要不这样吧,卿等家中却是不够开销就来和朕说,朕出银子帮他把税缴上就是了。如何啊?”

朱皇帝的目光转向左宗棠,左大丞相躬身一揖道:“臣的三族当中没有人欠赋不缴。”

左宗棠为人不大上路,见谁都要压一头,要是再行为不正,早让人弹劾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