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他意外的是,胖头鱼的味道确实还不错。鱼肉口感爽滑鲜嫩,酱汁鲜甜可口,和宴席上那些选材高档的菜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美中不足的是肉太少了,比一整盘全是装饰,供着一口就能吃完的鹅肝更可恶的是,满满当当一盘子两条鱼,头占了大半,身子上没贴多少肉,看着量大,却根本吃不够。
姜寄雁见他恨不得把鱼骨头都捞出来舔干净,便没动一筷子鱼,只拿着羊腿啃。
她像是想起什么,“田思鹊,你们学校的,认得不?”
伊书鲤吮着鱼尾巴,差点把酱汁甩进眼里。
方才那位鸟人的身影,和他经常在各类偷拍贴中看到的那个家伙重合了。
伊书鲤了然:原来是他啊。
他当然认得田思鹊,启蛰一中的两位风云人物之一,和他同级不同教学楼,跟高三(2)班的曲恪一起,占据自他入学起表白墙热贴的百分之八十市场份额。
田思鹊帅,曲恪有钱,所以伊书鲤一直都想不明白,两样全占的他为何一直榜上无名。
可能是这两人太能凹人设了,人设光辉万丈高,让朴实无华且低调的伊书鲤黯然失色。
相传田思鹊冷到没朋友,是个对你说一句话超过三个字都算神之恩惠的男人。
他成绩名列前茅,却为了凹人设,每次老师抽查背诵都要说 “没背”,两手插袋,谁都不爱。
而曲恪则是将他的有钱凸显到极致。
背包脏了直接扔垃圾桶,隔三差五请客吃饭,一帮狐朋狗友,看谁不顺眼叫小弟打谁,公然和老师叫板,谈恋爱舞到教导主任脸上,至今依然好端端地呆在教室里,用实践证明了没有什么事是钱摆不平的。
他对这俩人的人设都嗤之以鼻,但想惹又惹不起。
那位公子哥曲恪,他家是他那个废物老爸的重点讨好对象,从小就爱扯他脸,把他脸都给扯肿了,至今没褪去婴儿肥,帅气指数垂直降了好几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