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尚将头一扬,面带笑意,轻道:“刘璋与我,素无往来,今日突然让亲生儿子为使者到我这来,欲结盟好,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刘循点了点头,道:“大将军与家父虽然往日无交,但现在却有同一巨患,那就是刘备,如今曹氏已经为大将军所收服,放眼天下,能称之为大将军敌手的人,只有刘备!而刘备与家父有夺地之恨,你我两方联合,乃是势在必然之举,大将军不这么认为吗?”
袁尚闻言,眼珠子微微一转,笑道:“我还真就不这么认为。”
刘循闻言一呆,诧然的看着袁尚,不明其意。
袁尚拍了拍手,道:“所谓的联盟,是要在两方实力达到一定正比的基础上,能够互相扶持,互补长短,取多方之所长补自己之所需,这样的情况,才能够达成联盟……”
说到这里,袁尚顿了一顿,道:“可是你看看你,身为使者,到我这来却混得跟要饭的没什么两样,你身为刘璋之子尚且如此,你们那别人更是可想而知……刘公子,说句实话,在你的身上,我除了发现一颗我所没有的性感大脚趾外,别的闪光点,我一概不曾发现。”
“……”
第五百八十三章 收在麾下
袁尚对刘循说的话,虽然道理是那么个道理,但却是太过伤害别人的自尊心,刘循虽然落魄成了叫花子,但好歹也是昔日西川之主的少公子,若论及辈分,和袁尚也算是同一辈的公子哥。
虽然是同一辈的人物,又同是昔日诸侯的子嗣,只是如今物是人非,人家袁尚意气风发,不但占据天下第一诸侯的宝座,执天下牛耳,曹植投降后更是占据整个北土,兵多将广,何等扬眉吐气。
刘循再一低头看看自个,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没喷涌而出。
从衣服到鞋子,身上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除了如袁尚所说的那一根性感的大脚趾外,还真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别说跟袁尚这样的大户比,就是跟个老百姓比他也是差了一大截,袁尚说他是要饭的,其实这个评价也是很中肯的。
刘循也不想这样,只是无可奈何,当初自己一方从成都跑出来的时候,虽然也是带了一些金银细软,可是数量并不太多,且到了南中之后,收入全无,全凭着跟一些南蛮部落交好而勉强度日。
南蛮土地博大,比之西川不小,不过却是未开化之地,分成很多的部落,茹毛饮血,不尊王化,其中一些部落因为曾得过刘璋的好处,能收留他们已算是不错,还能指着他们提供给己方优良的生活环境?
人家茹毛饮血,就能给你吃锦衣玉食了?
在蛮荒待了几年,刘璋这一众残部险些被蛮族同化了,此番来中原别说变成了叫花子,刘循还能记得汉语怎么说,已经非常不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