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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一场仗都可以称得上是绝对的完胜!

两天前,全歼狄骑百人队那一战,己方动用了全部的隐藏实力,参战兵力达到八百五十人,再加上用计困住对方,这才全歼狄军,但即使是以八比一的绝对优势,己方还是付出二十五死,七十五伤的代价,便是这样,那一战仍然被认为是一场大胜。

可是这一仗,己方不伤一人,而令三倍之敌全军覆没,不是完胜是什么?两者之间可谓天差地远,难道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吗?

于是,第一个困扰的问题有了肯定的答案,是的!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可是第二个问题接踵而至,这场完胜为什么会来得如此轻松?轻松的仿佛是必然一般?

是因为事先准确的判断?是因为及时详细的情报?是因为环环相扣的计谋?还是因为一夜充足的准备?

不!真正的根源是一个人,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半大小子,曾经的邻家少年,现在的年轻主公!

一个接着一个,越来越多的兵士们想明白了这个问题,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抬起头来四处寻找他的身影,却发现他早已站在短坡顶端,单手拄棒静静等候着。不知不觉间,众人渐渐聚拢在他的面前。

“乡亲们!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你们所做的一切,刘枫铭感于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诸位!请受刘枫一拜!”说着,刘枫一鞠到底。

一句乡亲们,勾起了众人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十多年的等待不正是为了这一刻吗?人群默默无声,但却激动地颤抖。

刘枫虚扫狼牙棒,划过整个全场,说道:“今日一战,是刘枫送给各位的谢礼!更重要的是,这一战,是我刘枫,给各位纳的投名状!我要让你们看到刘枫的决心和能力,看到未来的方向与希望!”

他忽然闭上眼睛,深情说道:“乡亲们!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们!”眼睛睁开,目光如电:“从今天起,我们不再是邻里乡亲!从这一刻起,我们是并肩而战的战友!更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将狼牙棒高高举起,纵声呼喊:“刘枫今日指天起誓,你们的付出不会白费,刘枫有生之年必将继承先王遗志,带领你们完成前人未竟的大业!荡尽胡虏!收复河山!任何挡在面前的人,我都要他灰飞烟灭!”

此时的李行云已是老泪纵横,十年磨剑一日成的辛酸与喜悦,充实着老人孤寂已久的内心,他猛地拔出长剑,剑锋直指苍穹,运起全身的内力倾情呐喊:“我等誓死追随主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近三百名热血男儿山呼响应,纷纷跟着怒吼起来,数百柄对天狂舞的利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