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么的,这个词由箫流嘴里说出来,林少秋听着不怎么舒服,不管如何,他给林少秋的感觉,始终还是一个年纪一大把,却没有混出名堂的老流氓。
看箫流的样子不像明知故问,林少秋喝了一口酒,说道:“所以才来找你呀,指望投靠你,跟着你混出点名堂来,我再回去帮助马爷,可是现在看来似乎没多大希望。”
箫流勉强一笑:“算一算,我恐怕也有二十多年没见过老马了,不,见过,老马在澳门也算是一个名人嘛,报纸杂志上偶尔见得到,没想到……他还真会让人来找我……找我麻烦,呵呵。”
“哦?”林少秋看着箫流,想让他继续说下去。
“拿来!”箫流向林少秋伸手道。
“拿什么?”
“美国佬那半张烂钱啊,信物,呵呵!”
林少秋想到箫流应该也有那另外半张一百美元,只是没想到,一分为二的一百美元,一半和另一半,是有着不一样的意义的,箫流的那半张一百美元,是印着富兰克林头像的那一半,那半张一百美元,承载着一对好兄弟之间淡如君子般的协定。
……
马爷和箫流,是在海边一起长大的好友,出身和家境都很贫寒,读不起书,很早就出来社会上谋生,而要想不被别人欺负,赚钱养家,最好的途径莫过于出来混,一没技术二没学识,也只能出来混。
早年两人一起过海来到香港淘金,一对兄弟搭挡凭借着箫流的拳头和马爷的头脑,很快便在香港站稳脚跟,树大好乘凉,加入社团依傍个靠山,在当时的环境下利大于弊。
就在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之时,这对好兄弟之间却出现了分歧。
马爷书读的不多,但与箫流在外面混的同时,也不忘自我充实,在那段时间也积攒了一定的资本,刚好遇上在澳门有个机会,便想去澳门以博彩业发家,可是箫流却不愿意,他就天生喜欢这样的生活,每天人前人后听着别人一口一个大哥,白天该做事做事,晚上该潇洒潇洒,这样的日子虽然存在危险,但也刺激,适合他。
因为箫流觉得,虽然同是出来混,但去澳门的生活,恐怕也没有在香港这种天天刀光剑影来得刺激。
如果说一对铁一般的兄弟在出现了利益冲突的时候还勉强能够凑合解决,在出现了志向不一的时候,就真的只能道不同不相为谋,各奔前程了。
分别之时,马爷将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一分为二,印有富兰克林头像的那张给了箫流,让箫流以后如果有什么困难,甚至是横死街头,如果箫流有后代的话,可以让箫流的后代拿着这半张一百美元的钞票去找他,他会替箫流照顾一辈子,因为马爷知道,出来混,是肯定要还的,未雨绸缪,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