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少秋摇了摇头:“我想进洪胜社,但……不是跟你。”
“如果你想出来混的话,其实我可以……”
“不要用‘混’这个字眼,我不想混。”林少秋摆了摆手,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要进洪胜社!我要上位!”
其实箫流不是无人可用,他曾经放出豪言,他能在洪胜社里跟十八位掌事人平起平坐,靠的就是三点,够狠、兄弟多、讲义气,他有困难,有大把的兄弟愿意为他卖命,而最后他还是答应了林少秋,因为林少秋说了,他真的需要一个机会!
老马让林少秋在落魄的时候来找他,除了照顾,或许也需要让自己给林少秋一些机会,老马看人很准,更何况是自己带出来的人,箫流在答应林少秋的时候,脑袋里想的是这些。
而林少秋想要进洪胜社,就与箫流完全不同,箫流是享受这种刀光剑影的生活,林少秋现在却是功利性极强,达到自己的目的,才是他的最终目的,要是跟了箫流,充其量也就是庙街再出现一个箫流,洪胜社里再出现一个能与十八位掌事人平起平坐的老大,这对于林少秋这个已经是澳门东方之龙社团天昊堂堂主的林少秋来说,又有什么意义?
林少秋现在只需要钱,还有势力,需要很多的钱,需要很多的人,帮助他为自己,也为马爷拿回曾经失去的一切。
……
在安排好第二天收钱的一切事宜以后,拥有国际驾照的林少秋跟箫流借了辆车,与李俊凡一起驱车来到太平山山顶,俯览香港夜色,大有大地在我脚下之感,心中则在想:香港,这一次我又来了!
李俊凡站在林少秋旁边,两人任由山风吹起凌乱的头发,他第一次见到大哥这般模样,孤傲、冷酷、不可一视,君临天下的感觉,恐怕也就是如此吧。
好半晌,林少秋才恢复了笑靥,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任由缭绕烟雾的醇香刺激着肺部:“俊凡,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那秃顶现在已经送到医院了,顺便在他公司放了把火,该烧不该烧的估计都烧光了,而且他的家属已经把那笔高利贷凑上了。”李俊凡面无表情的说道。
“你说人为什么这么贱,明明有办法凑够钱,不给他来点狠的却偏偏不愿去做。”林少秋叹了一口气,随即问道,“俊凡,是你亲自放的火?”
李俊凡点了点头道:“是的,大哥。”
林少秋摇了摇头,拍着李俊凡的肩膀笑道:“俊凡,做得很好,不过放火这种事情,以后不用亲自去做,懂吗?”
李俊凡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李俊凡打伤并且纵火烧了他公司的秃顶,是一家欠了箫流高利贷并且一直拖着不还的贸易公司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