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的大儿子程处默抱着一团干净的衣衫随手扔到了床上,而且电棒也搁在上面,敬玄连忙一把夺过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保险没有打开之后,长长出了一口气,还好没被发现。
“瞧你那样,稀罕得跟什么似的,不就是一根棍子而已,有什么可宝贝的?”
程处默斜着眼睛瞟了瞟敬玄,这跟棍子他研究了一早上都没研究出什么名堂,说是短钝器呢又兼有柔韧性,硬度与尉迟宝林擅长的铁鞭不能相提并论,长度却又比秦怀道家里的铜锏还要多几分。
“你懂个啥,兵器乃将门之人的立身之本,岂能轻易丢失?程伯伯难道没教你?”
敬玄知道这家伙想找自己比试,可自己实在不想一大早上的就电人,还在人家里做客呢,多没礼貌不是?
程处默今年刚满十六,家传的武艺已经被他学了七七八八,就如同草原上的猛兽似的,半大的崽子总想找人练练手,长安城里的二代已经鲜有是他对手的了,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不过那些人,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再怎么练都没用,有些人天生就是底子好,比如尉迟宝林这种喝熊奶长大的…
冷不丁瞧见敬玄这种新来的下山虎,就想上去过过手瘾:
“赶紧把衣衫穿上,你昨晚吐了一身,原来的衣衫已经不能要了,这是本少爷的,快穿上咱俩练练…”
就没见过这样的,见敬玄慢条斯理的模样,程处默居然打算上手帮他穿衣服…
“大早上的打什么打啊,现在脑仁还疼呢,走路都走不稳,莫非你想趁人之危?”
敬玄一下子就抓住了这家伙的软肋,一看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家伙,肯定不会跟他老爹似的喜欢占别人便宜。
果然,程处默一听也觉得有点道理,憨笑道:
“那你定个日子,到时候我去户县找你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