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当时的情况,满载排水量必须控制在40000吨以下,才能尽量控制住成本。在此标准之下,还要达到其他指标,这几乎是没有人敢相信的,甚至连一些大型造船厂的工程师都认为办不到。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台南造船厂创造了奇迹。
七十三年(41年)年底,“秦”级还在建造中的时候,海军就下达了新的设计要求,台南造船厂第一个拿出了设计方案,而且很快得到了海军的认同。
当时,台南造船厂最大的“秘诀”就是,尽量采用民用船舶的技术。
也就是说,在战舰舰体上,只要能够达到海军的要求,就使用价格相对低廉的民用设备,而不是军用设备。另外,战舰的生存能力也按照民用船舶的标准来制订,而不是采用战舰的标准。如此一来,不但大大降低了建造成本,还大大减少了排水量。
另外,利用节约下来的成本,可以采购更先进的动力设备,从而在不增加动力设备重量的情况下,提高了输出功率,使其能够在满载时达到30节的航行速度。而更先进的动力设备,其耗油率也更低,在保证相同的续航力的情况下,载油量有所降低,从而腾出了更多的空间来容纳更多的货物。
当然,这一设计也引起了很多人的非议。
比如,在民用船舶生存能力的基础上,安装自卫用的舰炮有何意义?
只是,海军最终力排众议,认为台南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完全可行。
毕竟,对于装载了成千上万吨弹药的船只,要求其达到战舰的生存能力,这是完全不现实的。快速战斗支援舰就是流动的弹药库,而且完全不可能在每一座弹药库外都敷设战列舰那样的厚实装甲,因此谈论生存力没有任何价值。
快速战斗支援舰要想在战场上生存下来,就必须避开敌人的袭击舰与破交舰,或者利用速度摆脱敌人。而为其装备自卫用的舰炮,不是用其击沉敌人的袭击舰,而是用其吓阻敌人的袭击舰,争取到逃跑的时间。
实际上,这样的战例并不少。
在150毫米舰炮的威胁下,一般的袭击舰都不敢贸然逼近快速战斗支援舰,而只要袭击舰的反应有所迟疑,快速战斗支援舰就能凭借其丝毫不差的速度逃之夭夭。即便遇上了敌人的破交舰,快速战斗支援舰也能利用其强大的持续高速航行能力而逃出敌人的魔爪。
另外,在完成补给任务,返回港口的航程中,因为排水量骤减,快速战斗支援舰的航行速度往往能够超过三十节,最快的甚至能够达到三十六节以上。在此情况下,别说一般的袭击舰与破交舰,即便是战争中期出现的大型巡洋舰也只能望洋兴叹。
当然,要确保不被敌人干掉,还得有一个先决条件:提前发现敌人。
为此,台南造船厂的工程师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为快速战斗支援舰装备雷达,而且是两部雷达,以便其在经过有敌舰活动的海域时,能够始终有一部雷达处于工作状态,不间断的监视周围的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