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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抵抗是如此的衰弱,张龙轻易的粉碎了它,“黄老板已经承诺过了,他不做神弓集团的董事长,如果张利华身体可以,就让张利华做,如果张利华身体不行,就由我们张家推选。”

他还再加了一把火,“我们省城张家,这一代有出息的没几个,自己开工厂还做成功的就更少了,只有你们这一支有经验。到时候张利国下台,你父亲很有可能当选神弓集团的董事长!”

“这怎么敢想呢,我们家是远支呢,再说还有那个什么……”张就口上这么说,可是脸上的表情已经把他出卖了,他想得要死!如果他父亲当了董事长,他就是太子爷,从此逍遥快活,谁都比不上。张照的威风,他可是羡慕很久了。

张龙微微一笑,这话他都不知道对多少人说过了,理由当然各有不同,有的说血源最近,有的说能力最强,还有的说素有威望,连年纪最合适都搬出来了,听得个个都居之不疑——就算证据再薄弱,只要人愿意相信,他们就会相信。

在张龙和张然张阳辉的努力之下,张家投诚的人真的超过了半数,不管里面多少真心多少假意,可是风潮已成,张利国就只能做他的孤家寡人。就算张家的人再怎么讨厌黄文斌喜欢张利国,他们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全副身家投入到一场必输的战斗中。二没有了股东和家族的支持,张利国的筹款能力就大打折扣。横在黄文斌和神弓集团控制权之间,只有最后一道难关了。

第484章 判决

省城的新闻媒体一向不怎么去法院,影响小的案子,旁人没兴趣,影响大的案子,又要讲和谐,宣传部会发个通稿,大伙儿照登就是了。偶尔有些杀人犯伏法或者贪污犯宣判,也就只有社会版的记者会去看一看。

可是今天就不同了,大批记者蜂拥而至,把光明区的区法院塞得满满的。区法院当然不敢擅专,立即报告了上头,上头立即指示不要把记者们放进去。本来呢,不放人进去的理由是很多的,比如没有事先预约啊,不是双方相关当事人啊。

可是区法院事先得了另一边上头的吩咐,打电话的时间稍微拖延了那么一会儿,而且这又是公开审理的案件,没道理拒绝记者入内。而且法警们人少力弱,也不会和无冕之王较真,一不小心,就让记者们全进去了。

法律的威严,那是对体制外的事,体制内大家只论权力和级别,谁也别想对谁摆出威严来。省城的传媒都是官办的,这时候来的,更加是有编制的正牌记者,还有不少是主编副主编。

有些省里面的大报纸,级别本来就和光明区差不多,来个主编副主编,那是要区长出来接待的。法院院长都不敢得罪,下面的人就更不敢放肆了。所以区法院这差事没办好,上头也不能怪罪,谁叫体制就是这样的呢。

法官刚坐上主席位,就是一阵卡擦卡擦的拍照声,被闪光灯闪的花了眼,他敲了敲木锤,说了声:“肃静!”然后那帮记者就把相机调成静音,闪光灯却没关,照样拍照,法官也没法子,品级比不上人,说话就没底气,只好当看不见。

接下来就是例行的程序,传两边当事人上庭——这其实是两案合一,先有蔓莎服装告神弓集团不履行协议,然后又神弓集团告蔓莎服装要求取消协议,两边说的基本上是一件事,为了节省法庭资源,所以两案合一,一起审理。

这只是表面说法而已。真正的要害在于,黄文斌是在光明区法院起诉,而张利国是在市中院起诉。华夏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在下级法院判了,当事人不满意,可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区法院的上一级是市中院,两院都在市委管辖之下,对这案子的看法,最多就是中立。

但如果在市中院初审,二审就要放到省高院,省高院可就在省委的管辖下了,一向不怎么给市委面子的。孙雪峰对于黄文斌的助力,在去法院是法院很大,到了省高院就小了。所以张利国要跑到市中院起诉,就是看准了这一点。

至于这案子究竟应该由哪一级法院审理呢?其实并没有一定之规,通常小事由区法院来审理,大事由中院审理,可什么是小事,什么是大事,又全看上位者的心意。两个公司之间的一纸协议要不要履行,能不能强制履行,看起来是小事。但要是牵涉到几亿十几亿的资金来往,十几万人的工资饭碗,这又是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