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无奈的翻了个白眼:“ok!ok!劳资懒得管你了,既然你放下了,以后就别老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转,瞧你那点出息。”
叶云一阵沉默,蓦然道:“我一个人去?”
“如果你怕死的话,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只要你不怕辱没了你的名头?”
“他要打我怎么办?”叶云可怜兮兮的说道。
“去死,你下手轻点那王八蛋就算烧高香了。”唐浩瞪了他一眼。
要说这件事其实很搞笑,也算是叶云高中时代一件非常有代表性的事件。
事情的起因结果都非常的简单,除了有点狗血以外就没有什么波澜了。
但是这件事情却改变了叶云的整个高三生涯,也导致了他破罐子破摔高考失利。虽然叶云之前的考试成绩不怎么样,但是勉强上个本科还是可以的,就是因为这件事,最后他只考上了一家普通的专科院校。
第三章 见义勇为
叶云的女朋友叫庄梦蝶,曾经是他的同桌。两人都喜爱文学,用当下很时尚的话来说就是两人都属于文艺青年。
随着日常中对文学作品的交流两人渐渐的互生好感,不过谁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但是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人就是在一起了。
直到有一天,王科这个三班的尖子生在教室里散发喜糖,说他跟庄梦蝶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
可惜的是这个消息传来的那天,窗户外面是艳阳高照,叶云甚至还纳闷,小说里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不应该都是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的么?
没有雨水浇熄他心里的愤怒,灼热的阳光取而代之点燃了他心里的怒气,他揍了王科一顿,然后立马换了位置。
叶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刚刚挂上高考倒计时标牌的日子,上面清楚的写着离高考还有两百一十天。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没有所谓的华丽逆袭。叶云从此之后就没有再跟庄梦蝶说过一句话,梦蝶也选择对他视而不见,只是王科在人多的时候总是不会与她太过的亲昵。可是叶云知道,他每晚下了晚自习都会送梦蝶回家,不过有一点让他感觉有些好笑。